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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个结果
  • 简介:关于时间与永恒、实体的关系,德谟克利特将时间视为物质的偶性,无限时间被视为存在于物质基原之外的东西,柏拉图囿于现象存在的同一性的解释困境,为了解释实体是现象存在的依据,最终将时间与永恒联系起来,为了规避实体在某一时间创造了时间的悖论,他不是在时间被创造的意义上来说的,而是时间以不停运转的方式摹仿永恒,永恒是用辉映的方式现身于时间。在传统形而上学中,永恒的实体只可被领会为较为原始的、"无终的"时间的根据。以往的哲学家要么将实体与无限时间对立,要么作为无限时间的根据和源泉,与以往用实体来解释时间不同,海德格尔找到了比实体更本原的时间源,就是此在的存在,并认为无限时间是有限此在的必然表象活动。其实,永恒实体和此在的存在都不能成其为时间的渊源,时间是现象自身的反映。

  • 标签: 无限时间 永恒 实体 摹仿 此在
  • 简介:在国内众多的新媒体创业者中,冯晖中当属低调的那一群人。他在媒体上的曝光率不高,但生活在大城市中的人,都是他的潜在客户。还记得北京、上海等城市里出租车座位后那一块方正的液晶显示屏吗?在你乘车无聊的时候,这个小东西或多或少都吸引过你的注意,它里面有好玩的游戏,有搞笑的视频,没错,这就是冯晖中一手打造的"触动王国"。1998年的触动什么?把"游戏机"装在出租车上?让乘客坐车时不再无聊?这个点子看似平常,

  • 标签: 液晶显示屏 1998年 潜在客户 新媒体 大城市 出租车
  • 简介:商事代理普遍存在于经济生活中,是商品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商事代理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民商法学人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在我国迄今为止尚无有关商事代理的专门立法的背景下,对商事代理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代理制度 民事代理 商品经济社会 民商法学 被代理人 民商分立
  • 简介:如何既能享受到城市的美好,又能克服"城市病"?这就需要智慧。所谓"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即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的科学管理运行,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 标签: 城市病 智慧 信息和通信技术 商机 蕴含 可持续发展
  • 简介:从前托克维尔①(Tocqueville)有句话说道:“自由民族的真气力,全寄在地方自治制度中间;不论任何民族,建设了自由政府,没有良好的地方自治制度,这民族显已失去自由的真精神了.”他国不讲,以中国的情形看来,这句话实在确切得很.现在中国的政府,岂不是共和式一即自由式的一政府么?但试问他的自由的精神及真气力在那里?以科学的解析方法解析起来,其结果显为有表无里,有皮无骨的自由政府.

  • 标签: 复议权 地方自治制度 罢官 民治 解析方法 自由式
  • 简介:既有的检察与审判关系理论存在诸多的不周延性,因此应该突破传统用司法理论分析检察与审判关系的思维模式,结合司法运行过程中检察与审判的运作,对检察与审判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检察与审判之间的关系呈现结构复杂、层次多样的样态,应关注检察与审判融合共生的一面,重视检察在司法运行中的作用。

  • 标签: 检察权 审判权 实证研究
  • 简介:在任意拍卖中,出卖人身份的确定须以拍卖中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得到澄清为前提。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成立的是委托合同,而非行纪合同。拍卖人在以委托人的名义出卖时,发生直接代理效果;在名义不明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出卖时,根据代理法上的“知悉”标准,发生直接代理或者间接代理效果。通过拍卖建立的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此有不同答案。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通常还存在居间合同。拍卖人同时充当拍卖委托人的代理人和竞买人的居间人时,原则上无利益冲突。因此《拍卖法》第40条第1款是在拍卖人未以委托人名义活动时,买受人主张买卖合同违约救济的请求基础;第61条第1款前段则为买受人主张居间合同违约救济的请求基础。

  • 标签: 任意拍卖 居间合同 代理效果二元论违约责任
  • 简介:所谓信访代理制就是在群众信访问题上,由代理人与信访人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信访事项签订代理书,之后,代理人代表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诉求,积极协调联络,提出意见建议,力争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定期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的一种制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代理人可以代理的事项不包含那些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及已经信访终结的案件,这也是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要求,是对信访代理工作边界的合理限定。

  • 标签: 信访问题 代理机制 上海市闵行区 信访工作制度 涉法涉诉信访 信访案件
  • 简介:本文在分析以往关于信托受益性质诸多学说的基础上,指出传统债权/物分析框架在解释信托受益性质方面的不足,尝试运用"剩余索取理论"来帮助解释信托受益以及其他的非债权性权利。本文在揭示了信托受益无法用债权/物分析框架解释的独特性之同时,还对其内部形态的复杂性及其应用形态的灵活性进行了分析。当然,剩余索取理论也仅仅提供了一种对典型的(paradigmatic)信托受益的分析工具,其解释力应限制在商事信托特别是标准化的信托领域。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债权说 物权说 剩余索取权
  • 简介:关于抵押,如将其与质进行比较,由于抵押的设定者在保留对抵押标的物的占有的同时,依然能以该抵押标的物对债权进行担保,所以可以将其理解为是对标的物的"价值(流通价值)"的支配,当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通过发动处分权实现"价值(返还)"的制度。与其相对,所谓质,就是将标的物的占有移转至债权人,使其能够支配该标的物的"用益价值"。以这些基本原理为前提,本文将对日本的抵押的实行方式与优先受偿的方法进行考察。

  • 标签: 抵押权人 优先受偿权 质权 不动产登记 担保权 处分权
  • 简介:严以用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极为关键。严以用首先要解决好对权力怎么看,然后才能解决好对权力怎么办。解决好了怎么看,严以用就有了正确的信念、方向和原则,就能更好地指导和决定怎么办。从这个意义上说,严以用主要应解决好三大问题:权力从何而来?权力为谁所用?权力如何使用?

  • 标签: 领导干部 三实 专题教育 三严 贪污腐败 人生课题
  • 简介:实践中越来越多的行为人基于交易灵活性、快捷性和保障性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委托在交易熟练程度和交易经验方面有较强优势的较专业人士处理自己的事务。其中最常见也发挥了较大作用的便是代理制度,但这种制度的出现便必然伴随着运用该制度解决问题时产生的纠纷,而纠纷通常是与代理人有无代理有最密切联系的。因此实践中在这方面引起最多纠纷的便是无权代

  • 标签: 表见代理 权利外观 民法理论 英美法系 信赖利益 虚伪表示
  • 简介:永州市救助管理站作为全国二级救助管理机构,主要承担流浪、乞讨、应急救助管理和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职能。近年来,市救助站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坚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法治思维不断推动救助管理事业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为社会稳定服务,为弱势群体服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和受助对象的一致好评。该站多次被省民政厅评为"文明救助站"、"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省社会事务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 标签: 救助管理站 弱势群体服务 救助站 应急救助 事务工作 亲情化
  • 简介:引言日本的最高额抵押作为资金筹措的手段,在经济高度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后,最高额抵押实务被立法化,作为与抵押相类似的担保制度以及基于以往的交易、习惯和判例法形成的担保法理被确立下来。在此之后,关于概括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性等问题的讨论在法务省和金融界兴起,昭和四十六(1971年),最高额抵押被追加规定在民法典中。经过法典化的最高额抵押,即使遭遇近年的泡沫经济崩盘、次贷问题、雷曼危机,依然与抵押共同作为金融交易的基础,起到了"担保女王"的作用。①近年来,

  • 标签: 最高额抵押 抵押权人 担保债权 土地债务 法典化 信用金库
  • 简介:做独立的劳工调研是不容易的,调研者不仅自带干粮,他们的出场也不同于领导与专家的视察,更不会成为资方的座上宾。即便这样客观的调研结果呈现,也容易因其中的某些点戳到某些人的痛处被诬指为别有用心。

  • 标签: 发言权 调查 调研结果
  • 简介:引言学界关于物公示原则向存争议,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并未明言物公示之原则,更为理论之争鸣留下余地。有学者将物公示原则作为物权法之基本原则,~①有学者则否认物公示之基本原则地位,~②可见关于物公示原则诸问题,学界难成达成共识,仍有探讨之必要。关于物公示之理论争点,可概括为三问题:第一,物公示之内容为何?是物权变动?物本身?抑或二者结合?第二,物

  • 标签: 物权公示 物权变动 不动产登记 动产物权 动产交付 公示方法
  • 简介:我国现行《著作法》中翻译等演绎的定义中只表述了翻译行为等相应的演绎行为,而不包括对由此产生的演绎作品进行后续利用的行为。从国际通行做法上看,演绎控制的行为包含使用由演绎行为而产生的演绎作品的行为。如果对演绎的定义进行文义解释,将导致演绎失去现实意义,且无法与我国现行《著作法》第12条相协调。因此,必须对演绎的定义进行目的性扩张。为了避免这一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有必要从立法上完善演绎的定义。

  • 标签: 演绎权 文义解释 目的性扩张 比较法
  • 简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质上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宣传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问题日益突出:时代性问题、时效性问题和感召力问题不断呈现。从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环节和运转机理来看,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管理话语辩证统一能从根本上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顺利开展。

  • 标签: 思想政治教育 领导权 管理权 话语权
  • 简介:正确处理涉台婚姻中离姆后子女抚养、探视问题不仅关涉两岸父母的利益,更关系到两岸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由于两岸分属于不同法域,与抚养、探视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这些差异集中反映在法律术语的使用上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酌定上.在相关案件中,两岸共同面临诸如缺席判决率高、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难、儿童拐带问题严重等问题.在裁判文书的承认和执行、大陆配偶居留等多个领域,台湾地区均表现出歧视性态度.由于台湾地区歧视性政策的存在,大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并进一步诱发了儿童拐带问题.未来两岸应沿着强化司法互助和裁判文书的承认执行的路径来保障离婚后父母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台湾地区应尽早废除在大陆配偶居留、工作政策以及裁判文书承认和执行上的歧视性政策.

  • 标签: 涉台婚姻 抚养 亲权 探视 会面交往 儿童利益
  • 简介:引言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第356条)。其中,因为抵押人在被担保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他人不动产的价值,所以被担保债权的范围显得尤为重要。关于这个问题,韩国《民法》第360条规定,抵押担保本金、利息、违约金、因不履行债务产生的损害赔偿以及抵押的实行费用。但对于迟延赔偿,实现抵押只限于本金的履行期届满后一年。这个规定简单明了,在条文解释上没有太大问题,不过此规定也包括了利息的范围、损害赔偿及违约金等几个特殊

  • 标签: 抵押权人 履行债务 不动产登记 损害赔偿 条文解释 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