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损害赔偿法坚守不考虑赔偿义务人的经济状况、过错等因素的完全赔偿原则,在特殊个案中容易引起不公正的结果,不利于赔偿义务人的生存保障。我国民事法律重视经由程序法规范来实现此目的,而实体法上未具明文,两者难以接洽,未能形成充分的保障体系。在比较法上,滥觞于瑞士的酌减条款,通过赋予法院酌减权,经确定判决使义务人的部分赔偿责任归于消灭,从而具备保障生计的功能,经过欧洲以及其他地区法律的继受与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国应当借鉴域外立法与实践的经验,通过区分酌减权的发生和行使,明确酌减权发生的要件和行使酌减权的考量因素,采用动态考量的方法调整损害赔偿范围,进而构建生计酌减制度。
简介:以往关于退耕还林政策的分析,较少考虑微观的家庭人口因素。本研究在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下引入农户的家庭结构,并基于此框架使用农户模型具体分析了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生计的影响。利用陕西周至县的农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结构能够影响生计资本水平和时间配置,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生计的作用因家庭结构而不同。退耕还林政策既没有针对生计资本贫乏的农户,也不一定能够促使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化,并进一步提升农户的收入。有小孩但没有老年人的家庭较少从事外地打工活动,收入相对偏低,他们更依赖退耕补助。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当考虑家庭结构等人口因素。
简介: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快规范化建设进程。方法:通过对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进行专题问卷调研和个人访谈,掌握各监督机构现状、人员与房屋配置、执法能力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面临的困难,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结果:天津市卫生监督员共630人,市级106人,区级524人。天津市常住人口为1516.81万,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卫生监督员约0.42名。天津市监督相对人共有18640家,平均每名卫生监督员需监督29.6家。全市全年监督29128户次,平均每名卫生监督员监督46.2户次/年。结论:要抓住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机遇,全面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资源,加大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力度,优化结构,健全网络,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简介:本文应用2016年陕西省汉中市的就近就地城镇化调查数据,通过统计分析探索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庭的制度性迁移和行为性迁移意愿的现状,以及家庭生计恢复力推力和土地政策的拉力的综合影响作用。研究发现,家庭生计恢复力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有效应对市民化过程的风险冲击,对其市民化意愿的产生形成助力;土地确权的"解绑"作用不明显,以土地为主体的农村制度环境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仍形成拉力;制度性迁移和行为性迁移在影响因素上存在差异,行为性迁移风险级别更高,相应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风险应对能力要求更高。本文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受到家庭生计恢复力与土地政策的双重影响,研究结果有助于理解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庭在市民化过程中,由农村土地权益向家庭生计资本转化的风险应对方案的形成机理,对如何构建有效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将土地权益转化为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资本的增量,加快高质量、有保障市民化进程提供理论支持。
简介:基于对青海省囊谦县三江源生态移民的实际调查,运用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对三江源生态移民的生计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结果发现移民家庭的生计脆弱性十分突出,表现为:生计资本存量极不平衡且多元不足,社会资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自然资本的总水平分别为0.712、0.380、0.347、0.299、0.169;从生计资本在不同类型家庭之间分布来看,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在不同类型家庭中的差距较小,而金融资本、物质资本和自然资本在不同类型的家庭中差别较大,这主要从经济维度反映了当地不平等现象比较明显。生计策略单一化,主要为采集虫草。针对此现状,本文从加强生计资本建设和创造就业机会两个方面提出了减轻生计脆弱性、实现可持续生计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