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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反垃圾邮件立法进行了研究。文章从各国反垃圾邮件立法的现状出发,总结了各国立法所界定的"垃圾邮件"(SPAM)的范围,分析了各国对垃圾邮件拟采取的规制措施及其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有益启示,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我国反垃圾邮件立法的基本构架。

  • 标签: 垃圾邮件 规制 立法 应对
  • 简介:<正>近年来,民事案件立案而未处理的数量之多,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严峻问题。特别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民法通则》的施行,过去从未有过的一些新的类型的民事案件大量涌向法院,使民事案件积压数的箭头再次向正上方向升高,而且可以预料,这种趋势还将进一步发展。由于民事案件的积压数增大,办案周期延长,使群众本来怨气颇大的"告状难"情绪更加明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民法院曾采取过一系列措施,诸如强调把严收关,缩短办案周期,实行岗位责任制等等,但是这些似乎都无济于事,一些当事人

  • 标签: 民事案件 审判人员 人民法院 当事人 离婚案件 积压
  • 简介:通过考察垃圾邮件问题与对策,美国垃圾邮件立法与诉讼,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不但应当在技术性规范上和发达国家接轨,而且应当接受发达国家以个人为本位的民事、刑事法律理念.个人、民间组织可以继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轻视正当程序、自设道德合法性的流弊,但是国家应当作抵制这些流弊的主力.对于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性垃圾邮件问题,我国不需要制定有特色的法律规则.法院应当垄断对任何类型垃圾邮件争议的裁决权,而且法院仅得管辖控告垃圾邮件发送者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为了减少司法成本、鼓励垃圾邮件发送者主动防范用户、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制造诉讼降陷阱,我国法律要采用美国H.R.1017法案的产权配置方式.

  • 标签: 法院 诉讼 司法成本 正当程序 民事 裁决权
  • 简介:由于电子邮件具有许多优势,在意大利使用电子邮件的政府机关、个人和企业越来越多,大到传递文件、收发合同、网上投标.小到预订旅馆。电子邮件的最大特点是快捷.对方收到后立即就能答复;而一般通过邮局投递的怏件,再快当天也收不到答复、鉴于电子邮件的普遍使用,意大利2004年3月立法认定,今后单位和市民收发的电子邮件与挂号信一样均具有用等效力。

  • 标签: 企业 投递 意大利 邮局 市民 投标
  • 简介:<正>(美国第108届国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1月7日星期二,华盛顿)限制和惩罚以互联网为媒介传播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邮件,管制州际商业。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制定第一款简明标题本法可被引用为"控制未经请求的色情和营销材料攻击的法案",或"2003年反垃圾邮件法"。第二款国会发现及政策

  • 标签: 反垃圾邮件 邮件信息 国会参议院 美国法典 授权访问 媒介传播
  • 简介:电子邮件是指运用计算机OUTLOOKEXPRESS工具软件,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在计算机电子信箱之间有效地创建、发送、接收和组织、管理的邮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电子邮件以其方便、迅捷的优点深受欢迎,正日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刑事司法领域。特别是在一些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电子邮件以其自身存在反映着案件客观情况,成为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那么,电子邮件是否可以成为刑事证据?电子邮件的刑事证据效力如何?

  • 标签: 刑事证据 效力 刑事司法 计算机犯罪案件 案件事实 略论
  • 简介:天津大学校长炒股损失巨大被免职;黄光裕兄弟陷入“调查门”;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侵权败诉;中国首次判决“流氓软件”侵权

  • 标签: 大学校长 唱片公司 侵权案 黄光裕
  • 简介:虽然夜幕早已悄然而降,在上海市某中学教导处,该校预备(2)班的刘X同学却神情沮丧,用稚嫩的嗓音告诉学校教导主任王老师:“昨天晚上10点光景,我做完作业刚想上床睡觉。突然,从窗外扔进一束刺玫瑰,并在其中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日思夜想的刘×,送你一束刺玫瑰,不过它是带刺玫瑰。

  • 标签: 玫瑰 教导主任 教导处 上海市 中学 同学
  • 简介:破获了琼中县公安林业分局局长王成安的职务犯罪案件,海南省琼中县公安林业分局没有立案查处过一起涉林刑事案件,林业公安分局决定对当事人占享进行治安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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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辽宁省抚顺市14岁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小兰(化名)在回家途中遭到歹徒灭绝人性的残害。犯罪嫌疑人在发案12天后落入法网,但其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为此进行了万般狡辩。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抚顺市 刑事侦查 犯罪嫌疑人 祁军
  • 简介:通过法律解释将电子邮件涵盖到原有的法定的证据体系中去,我国法律也的确未明文禁止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本文拟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对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进行分析

  • 标签: 电子邮件证据 证据属性
  • 简介:通过法律解释将电子邮件涵盖到原有的法定的证据体系中去,我国法律也的确未明文禁止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本文拟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对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进行分析

  • 标签: 电子邮件证据 证据属性
  • 简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尤其是网站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在便利人们信息交流、传播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多问题,其中Spam问题尤为显著.由于各国在立法和司法中对Spam的理解不一,各国对其立法的不协调性等原因导致无法统一全球共同治理的步调,而成为困扰人类的全球性问题.界定合理的概念,用"强迫性商业邮件"予以替代,赋予确定统一的内涵,在此前提下确立以"立法规制为主,技术限制为辅"的综合治理方式,是减少进而达到消除的科学路径.

  • 标签: “强迫性商业邮件” 垃圾邮件 理论基点 规制 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