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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慈善法》,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从起草到通过,历时10年,可谓“十年磨一法”。它通过,回应了30年来改革、转型与慈善积累现实问题,填补了我国慈善方面的立法空白。尤其是该法制定过程中开放性,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 标签: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善法 全国人大 立法空白 制定过程
  • 简介:作为'初级'立法授权条款支配下'次级'立法,配套立法现象彰显立法主体之间认识上主客体关系、地位上主次关系、时序上先后关系、效力上层级关系以及内容上衔接关系。配套立法承载着保障法律实施、促进科学立法和完善法律体系等实际功能。同时,配套立法亦应遵循既定授权原则和特定运行规律。配套立法滥觞,不仅不利于法律实施,而且还会破坏立法秩序、伤及法律权威,甚至还可能动摇一国统一法制原则。在现代法治条件下,配套立法行为不能缺少相应监督机制对其加以规制。

  • 标签: 配套立法 授权依据 “次级立法” 保障手段 规制模式
  • 简介:人类社会正在走向一个"电子民主"时代,为民意超越时空限制、广泛介入立法创造了无限前景。因此。立法公开应当将立法程序各种环节。以及阶段性立法成果,都向社会开放。并允许公共参与、民意介入。

  • 标签: 立法公开 向社会开放 电子民主 人类社会 时空限制 立法程序
  • 简介:立法与改革关系是一个老生常谈问题。过往研究把二者关系归结为一个矛盾统一体,从而得出改革在先、立法在后或立法在先、改革在后简单结论,与改革实际不符,与法制理念也不符,进而失去对实践指导作用,走入循环讨论困境。从改革层次性与法律层次性理论来理解二者关系,可以突破这一困境。

  • 标签: 本位法 立法先于改革 改革先于立法
  • 简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当前,人民群众对立法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法律问题,而是法律好不好、管不管用问题。

  • 标签: 立法质量 立法程序 立法项目 法律草案 立法法 立法体制
  • 简介:面对恐怖活动犯罪日益严重局势,我国《反恐怖主义法》应运而生,初步构建起了我国反恐体系和一套相对完整预防应对恐怖活动机制,为我国反恐提供了法律武器。但是在具体适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分析我国反恐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有着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 标签: 反恐立法 恐怖活动犯罪 有效衔接 人权保障
  • 简介:立法是学术自由权利保障核心环节,是学术自由从宪法权利成为法律权利关键。学术自由权利法律化是由宪法自身特点以及立法机关权能所决定,学术自由相关立法将为学术自由编织一道更加细密、有效权利保护网。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制定了与学术自由权利保障相关宪法性法律,而且在科技法、教育法等部门法中体现了学术自由权利保障精神。我国在学术自由立法上取得了积极进展,现行宪法对学术自由权利的确认在有关宪法性法律中得到了体现和放大,并在教育法和科技法中予以更加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对学术自由权利保护,我国还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学术自由权利保障法律体系。

  • 标签: 学术自由 基本权利 立法保障
  • 简介:民营科技企业是开展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重要主体,其发展对一个地区科技进步程度起着非常重要作用。而民营科技企业立法对鼓励民营科技企业设立、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科技企业从业人员流入起着立法规范与促进作用。贵州省于1995年制订了《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该条例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仍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进一步完善民营科技企业立法,对促进科技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 标签: 贵州 民营科技企业 立法
  • 简介:实践中对于宪法实施日益强调要求相应理论构建进一步精细化,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立法宪法界限。传统观点对于立法余地正当性论证建立在宪法规范框架秩序性质和立法民主正当性之上。但这并不足以为立法余地范围界定提供有效指引。原则理论将宪法规范视为一种最佳化命令主张既能为立法者提供有效行为指引,又为其提供了必要自由形成空间,从而能够与传统观点中合理之处有效兼容,构成对于立法余地正当性完整论证。

  • 标签: 立法余地 宪法实施 原则理论 最佳化命令
  • 简介:单行条例立法虽然与设区市和自治州地方性法规立法联系紧密,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诸多区别,设区市和自治州地方性法规无法替代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以来,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单行条例700余件,其中我省现行有效单行条例有28件。这些单行条例规范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较好地体现了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 地方立法权 民族区域自治法 立法法 现行有效
  • 简介:环境立法在追求环境公平与环境正义同时必须正视环境问题特殊性与公益性,以科学环境法律责任制度来保障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环境法实施首先须确保其本身是良法,不仅要确立因应时代立法理念,还要明确环境行为主体环境义务以及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等权利义务关系。唯此,才能有效保障环境法实施,规范人们环境行为。

  • 标签: 环境法 环境义务 法律实施 立法理念 立法保障
  • 简介:从规范意旨看,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制度本身承担着保障知情权和实现行政成本回收应有作用。然而,实践中不收费、乱收费等做法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收费制度功能式微和定位偏离,并可能造成恶意申请涌入、行政资源浪费和知情权受损等严重后果。着眼于收费制度代际发展和未来完善,应当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修正,具体包括以行政成本为基准明确收费标准、以便民惠民为精神改革收费方式、以充分保障为底限创新减免规则等。

  • 标签: 信息公开收费 制度机理 立法完善 知情权保障 成本回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境外NGO法》)于2016年4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147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这部法与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隔一个月。此前,两部法律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计划也几乎是同步,

  • 标签: 活动管理 人大立法 NGO 登记管理机关 代表机构 业务主管单位
  • 简介:我国金融犯罪立法采取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立法模式,规制范围较广,涉及罪名较多。《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金融犯罪中死刑规定,但主刑设置仍较为严厉。完善金融犯罪立法重点是: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完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法定刑设置,增加单位犯罪主体;对逃汇罪增加自然人犯罪主体;对贷款诈骗罪增加单位犯罪主体。

  • 标签: 金融犯罪 刑法修正案 立法规定 立法模式 犯罪主体
  • 简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从完善程序建设入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程序指导意见》,对全省有立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指导,并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意见》强化系统思维和整体意识,立足全面、统筹指导全省立法工作,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涉及到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为9个方面,并对34个重要环节细化了程

  • 标签: 保障省人大 出台进一步 完善科学
  • 简介:2016年3月25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这是宝鸡市承接立法权后出台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管立法法",这部法规出台标志着宝鸡市立法专列正式起程。该部法规出台倾注了市人大大量心血,凝结着各方智慧力量,经历了十月怀胎艰辛历程。紧紧依照上位法规:起草依法立法方才合法。"管立法法"不能任性而定,必须依法而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地方立法条例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作为"母法",认真贯彻上位法精神,坚持有理有据,做到执行上位法不变形、不走样、不变通。2015年10月,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牟林乐带领

  • 标签: 地方立法 上位法 法制委员会 智慧力量 地方性法规 副主任
  • 简介:我国刑法盗窃罪中“多次盗窃”立法变迁反映了劳教制度废除背景下刑事政策对立法重大影响。尽管与对特定行为之不法及程度评价应以单次行为为基础原则不相一致,但在我国当下却也具有必要性。实践中,“多次盗窃”适用乱象并未随着司法解释对其“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界定而消弭,从而不得不对上述司法解释再行解释,这也反映出司法解释水平欠缺和技术粗糙。事实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被界定为未经任何法律规范处理行政法意义上盗窃行为,唯此方能实现行政法与刑法衔接与协调。

  • 标签: 刑事政策 行为刑法 行为人刑法 多次盗窃
  • 简介:正当性在于民意体现,参与是利益表达与实现。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是立法民主化重要体现,有利于增强地方立法民主性、正当性,监督公权力运行。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地方立法能提升立法公众认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益。但作为参与式民主表现公众参与制度,在当前立法语境下,尚存在诸多缺陷。健全立法公开制度,完善立法听证制度以及建立良好公众参与反馈机制,使立法机关能广泛听取民意、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过程,充分整合不同利益主体诉求,是推进地方立法民主,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立法利益主要途径。

  • 标签: 公众参与 地方立法 有效参与
  • 简介: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较为广泛应用,虽然辩诉交易制度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内在价值,但始终没有在立法层面得到相应支持。为了保障司法实践中辩诉交易制度能够"光明正大"地被使用,而不是作为"潜规则"而存在,有必要使中国式"辩诉交易"立法化。为促进辩诉交易制度有序运行,立法中应结合国外辩诉交易制度具体运作模式及我国具体国情,来规范我国辩诉交易制度行使界限和空间范围。

  • 标签: 辩诉交易 司法实践 价值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