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浙江省德清县作为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对浙江省乃至全国的此项改革起到示范和启示作用。德清县在改革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明确“谁来入市”,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多规合一确定“哪些地入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坚持收益均衡共享,创造出规范、高效、增量和存量用地全覆盖,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共享的地方经验。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仍然面临一些严峻的困难和问题,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和集体土地产权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入市监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融资的创新,以及推动用地入市与城市租赁住房建设相配套等多方面稳步推进。
简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革新关乎行政事业体制改革的成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本质是财产问题,决定其应由物权法调整。用益物权的本质与功能是确定一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法理依据,一国的基本财产关系是确定用益物权的内容和种类的必要因素。我国物权法缺乏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利用关系的规范,不利于建立完善其监控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天然分离,为物权法确认一种新型用益物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简介:我国的经营性墓地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墓地所占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经营主体仅享有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的权性质应属于用益物权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应确定为50年。购墓者与经营性墓地的经营主体之间成立租赁法律关系,其不享有所购经营性墓地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仅对墓穴建筑物享有所有权。购墓者对经营性墓地的一个使用周期为20年,使用期届满后有权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