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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高票通过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此次修订的重点在于强化政府责任,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健全法律援助协调机制以及强化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尤其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评估更具科学性、公正性.与原条例相比,此次修订降低了法律援助申请门槛,

  • 标签: 法律援助条例 安徽省 修订 审批手续 瘦身 法律援助范围
  • 简介: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在日华人若想更新签证,必须跑到入国管理局。去过东京入管局的人都知道,如果不早早去排队,基本上需要大半天时间。可最近有好消息传来,日本法务省近日发布消息称,2018年起有望开通网上申请签证更新。

  • 标签: 申请签证 在日华人 网上申请 更新 日本 便利
  • 简介: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人的申请,证明其继承行为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其实质在于依法证明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即继承发生后遗产的归属状况。公证员办理继承权公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去办理,避免出现错、假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标签: 继承公证 注意的问题 合法权益
  • 简介:对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遗嘱继承制度,虽然从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目前法史学界的共识则是肯定的,从这一肯定的前提出发,以宋代的遗嘱继承制度为主勾勒出中国古代遗嘱继承制度的概貌。

  • 标签: 遗令遗嘱 遗嘱 继承的效力
  • 简介:问:我家有姐妹三个,我父亲已去世,母亲和大姐一块居住在父母的房屋内,该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现在大姐要求将房屋变更到母亲名下,另外,大姐和孩子的户口在该房屋内,该房屋是回迁房,当时用了我大姐和孩子的优惠面积。请问,如果我和妹妹不给我母亲签名,是否能够将此房屋变更到我母亲名下?答:继承房产,如进行变更房屋登记,需要先进行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由你母亲继承,才能变更到你母亲名下。

  • 标签: 继承公证 房屋登记 户主 房改 母亲 继承人
  • 简介:问:我侄子现已离婚,有一个孩子归侄子抚养,他名下拥有一套房产,现侄子新交一个女友,有结婚的打算,请问,如果他再婚,其配偶是否享有该房产份额?如果侄子去世。该配偶是否可以继承?如果侄子留有遗嘱,将该房屋直接由孩子继承是否合法?

  • 标签: 房产 继承 配偶 再婚 婚前 孩子
  • 简介:习近平与毛泽东都非常重视党的建设。在总结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党建思想。在总结党领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习近平与毛泽东的建党思路是一致的,都认为中国社会发展只能靠党的正确领导,如不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党就难以肩负起历史重任。为此,他们都主张先从思想根源上加强党建,都认为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在完善民主集中制,都主张把党风建设作为加强党建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当然,处在21世纪的习近平并不是简单地继承了毛泽东的建党思想,而是结合新时代新特点紧扣党建中出现的新问题,按照法治精神提出了依照党章全面从严治党的许多新思想。

  • 标签: 习近平 毛泽东 党建 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 民主集中制
  • 简介:合理推进当代中国的“新启蒙”,需要从历史性和结构性两个维度来充分发掘马克思对启蒙传统的继承与批判。从历史性角度看,马克思对启蒙传统的批判继承逐步深化为针对“市民社会一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扬弃,始终伴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所理解的启蒙传统也先后呈现出三重面向:一是作为精神运动的启蒙;二是作为意识形态的启蒙;三是作为物化的经济制度的启蒙。从结构性角度看,马克思对启蒙传统的批判继承形成了三个彼此关联的问题域:一是政治“异陌化”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问题;二是经济权力的主导即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问题;三是资本的统治即经济关系的内在矛盾问题。在这些结构性问题的解决方式上,马克思与启蒙主义、浪漫主义及其自由主义、非理性主义后裔具有本质差异。当代中国需要规避启蒙思潮与反启蒙思潮的抽象对峙,自觉汲取马克思反思和超越启蒙现代性的精神资源,实现发展道路的合理选择。

  • 标签: 马克思 新启蒙 现代性 继承 批判
  • 简介:2016年11月12日,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日。全世界中华儿女、包括海峡两岸同胞,以不同形式深切缅怀中山先生为民族独立、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所建立的历史功勋。

  • 标签: 中山先生 爱国主义者 海峡两岸同胞 历史功勋 两岸关系 九二共识
  • 简介:我国编纂民法典,必须修订《继承法》,编入民法典作为"继承法编"。我国现行《继承法》完成于1985年。30年前改革刚刚开始,尚未深入进行,仍处于计划经济的社会背景,个人拥有的财富很少,没有对继承法的立法提出更多的要求,因而使该法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财富增多的要求。编纂民法典时将继承法修订入典,为我国继承法的现代化提供了契机,尽管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上的不同,而使我国的继承法改革面临很大障碍,但基于社会经济进步、个人财富增多、时代发展要求而进行的继承法改革,是必然的,必须完成的。民法学者和公众一道,期待我国继承法修订入典,出现一部完善的、完备的、制度配套的"我国民法典·继承法编",并且与其他部分相互协调,构成和谐的我国民法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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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问题:商事与家事界线的模糊化1、商事法与家事法在传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商事法和家事法有着较为明显的边界和区别。一般认为,商事法领域主要在于调节经济交往行为与企业运行中关涉的问题,其具有更为明显的财产属性;而家事法则主要在规范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等问题,其具有更有明显的人身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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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今天,我们隆重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就是要继承中山先生遗志,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实现民族复兴伟业。当前,祖国的完全统一大业没有实现,"台独"分裂势力顽固坚持分裂价值取向,两岸关系面临严峻挑战。海内外同胞要继续高举和平统一、民族振兴的旗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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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遗产多样化背景下的继承统一认定需求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个人财富的积累不断增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民众个体在我国不同行政区域内同时拥有不动产等个人财产的现象日益普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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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引言中国古代历史上很早就存在遗嘱类型的文书。在秦汉时期就有遗令的存在,也称为“先令”。早在汉朝的《户律》中可见“先令券书”。遗令是逝者临终前对后人的嘱咐、告诫、安排,包括对其身后事的一种交代,也有对生者未来期望的寄托。可以说,遗令所涉及的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到唐宋时,遗令渐渐演化成遗嘱,其内容范围越来越小,关于遗产继承的部分越来越主要,并逐渐被纳人国家管理。宋朝是中国古代经济非常发达的一个朝代,同时宋朝的市民文化也十分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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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引言家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1]从家出发,古代中国构造出伦理本位的社会。瞿同祖先生论述到:我们可以说家族实为政治、法律的单位,政治、法律组织只是这些单位的组合而已。这是家族本位政治法律理论的基础,也是齐家治国一套理论的基础,每一家族能维持其单位内之秩序而对国家负责,整个社会的秩序自可维持。

  • 标签: 传统中国社会 家族法 宗祧继承 同居共财 帝制 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