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涉及残疾人权益的各种政策法规正在日趋完善,与残疾人相关的各个专业领域也在不断深化和拓展。如何准确理解政策法规指导现实工作,如何学习掌握专业知识服务残疾人需求,已经成为摆在广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面前的突出问题。为满足广大读者对政策解读和专业学习的迫切需要,本刊从这一期开始,特推出“大讲堂”版块,由相关专家学者以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对残疾人工作中的政策和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与残疾人相关的各个专业领域中出现的新理念、新知识进行细致讲解,帮助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在交流与学习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进而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有所助益。
简介:司法目标是司法的核心问题,决定司法在公共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影响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引导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律。司法目标是司法系统运行结果的积极价值表述,是人类价值演绎和司法功能的结合点。司法目标表述应当力图清晰。当前理论和实践中司法目标,要么定位不合理,要么表述不明确。应当将司法目标定位于维护自发的社会合作秩序。在这个目标之下,司法应当以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则作为解决纠纷的终极法律来源;当国家法规范反映当时社会流行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时,司法应遵照执行,以避免在每一个案件重复发现、提炼和表达规则,提高审判效率,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法案件的审判有双重性,首先是审查公法行为是否违反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维护社会自发秩序,其次是审查是否违反公法,维护政府组织秩序;法官要有国家法知识,但更要有从自发秩序中发现、提炼和表达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