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史上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文献。《决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绘制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繁荣、富强、文明的现代化国家制定了科学的蓝图。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化的经济、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勇于创造,能够开创新局面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企业管理干部。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经济管理干部队伍的状况同这个要求很不适应。'在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中,党校担负
简介:一合伙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伙合同是合伙人之间以进行共同的事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它是落成、双务、有偿合同。合伙合同具有以合伙人之间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的特征。关于共同事业,有的国家规定必须是以营利事业为目的①②;而有的国家对合伙的事业目的种类则无限制。作者认为合伙人只要对所进行的事业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不问其为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均可为合伙。这既是合伙成立的前提,也是合伙维系的纽带,没有共同的事业目的,不可能产生合伙。合伙的具体内容“只要合伙不背于公序良俗,其事业为公益的或为营利的,或以交谊娱乐为目的,均无疑于合伙之成立。“又“合比之事业,亦不问其为继续的或为临时的,为个个之事业或为包括之事业,放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