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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根据权利义务相互对等之原则,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须负担遗产债务的清偿。基于限定继承之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应对遗产债务范围做出合理界定,即遗产债务只能是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完全用于被继承人个人需要或其他依法应当由其本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需要、生产经营、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遗赠扶养协议以及其他原因等所负债务。继承人应在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对这些债务负担清偿义务。

  • 标签: 继承 继承人 被继承人 遗产债务
  • 简介:人的致灾性是各种灾害中人的行为不当诱发、引发或者加重、聚集灾害因子,带来灾害损失的属性。这种属性具有主体性、必然性、可控性和义务性等特征,其发生原因是,市场失灵、政策失效与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加上许多时候,社会公众个体“人的致灾性”过于微弱或弱小,被学界当成不具有观察价值的致灾体,以及人利用自然资源行为的过度性。人的致灾性可以通过各种灾害的具体分析和研究加以证明。人的致灾性是灾害法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和基础范畴。

  • 标签: 人的致灾性 灾害法学 生态环境 过度行为 基础范畴
  • 简介:在我国刑法和诸多的司法解释中,也颇多的运用了“应当知道”的用语。但是对于“应当知道”理解却不一。这就不免会有当事人通过寻找法律的漏洞,钻法律空子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和应受到的惩罚。那么明确刑法中“应当知道”的法律界限就变得至关重要。

  • 标签: 知道 应当知道 行为能力 公序良俗
  • 简介: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首先需要明确其内涵本质,需要对传统的以侦查为中心、案卷中心主义加以批判反思,需要与以法院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加以区别对待,更需要根据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区别于审判中心主义。唯有此才能构建符合中国实践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体系。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内涵 界定 刑事司法实践 刑事司法体系
  • 简介:我国信托法中移植了滥觞于英美法系的公益信托制度,然而十余载来鲜有成功实践。配套制度的缺省是肇因之一,公益信托的界定及其规范意义的混沌状态也难逃其咎。术语的选择除了探究词源,更应揭示概念所指向对象的本质。“公益信托”之所以优于“慈善信托”,不仅因为公益信托之公益本质使其从众多信托中被甄别出来,并获得特殊待遇:豁免于禁止永续规则和适用近似原则以确保永续,而且也为税收优惠和严格监管提供了合理依据。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公益信托之认定方有意义,也为我国实践中的“类公益信托”的性质分析提供了清晰思路。

  • 标签: 公益信托 慈善信托 私益信托 公益目的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使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正义的条款有了实效,然而也不能过于夸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适用该规则时还必须注意到不能影响警察执法的效率,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仍是刑事诉讼法最大的公共利益。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时应注意到其适用的前提条件,而非法证据排除之诉的原告资格则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宪法权利 原告资格
  • 简介:通过对扒窃入刑后两年间上海市324件扒窃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并结合其他地区个案,可以得出司法实践中关于扒窃的认定存在泛化的趋势。当前理论和实务关于扒窃社会危害性的解读,存在过度性和片面性。刑法规范视野下的扒窃应同时具备扒窃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扒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贴身占有的易转移性财物和被害人处于意识清醒状态三个条件。对扒窃行为的这一界定,有利于对扒窃社会危害性过度解读的矫正,符合扒窃一词的本来含义和扒窃行为的事实特征,又与扒窃行为入罪的立法原意相契合,同时也是基于扒窃犯罪构成要件实质解释所得出的结论。

  • 标签: 扒窃 公共场所 贴身占有 意识清醒
  • 简介: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公开",规定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理论和实务界对其理解均出现分野:有认为过程性信息涵盖行政决策或决定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亦有解释为处于未完全成熟状态之信息。后者有助于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便利相对人使用政府信息,"非正式、不完整、欠准确因此无使用价值"是过程性信息题中应有之义。而将"尚未产生直接效力"作为判定"过程性"的先行条件,则可以消减信息状态标准过于专业化的不便。此外,必须厘清过程性信息的几种例外公开情形。

  • 标签: 过程性信息 信息公开 例外不公开 豁免限制
  • 简介:商标使用行为的功能界定法具有抽象性,难以清晰界定;将商标使用行为限定于流通领域的观点值得商榷;商标使用行为具有行为指向性,独立于混淆可能性的判断,后者具有事实依赖性。技术服务行为为认定商标使用行为、划分商标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提供了启示。个案中对商标使用行为的审查,应当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审查该行为是否乃获取"经济优势"的行为,即是否属于商业行为;第二步审查行为人是否利用商标推广其商品或服务,即是否在商品或服务与商标之间建立了"经济关联"。

  • 标签: 商标使用 功能界定法 经济关联
  • 简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这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管理政策已在全国推行,但对其内涵和外延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不利于当前社会组织管理理论研究的开展和直接登记政策的推行。通过对照国内外社会组织的基本分类体系中采用的主要依据,按照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现状来设置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分类原则,归纳关键特征来区分“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的边界,是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理论研究的补充,益于直接登记工作的推进。

  • 标签: 直接登记 社会组织 分类
  • 简介:随着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犯罪作为金融犯罪的新形态,呈现出高发态势。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融资极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了有效防止该类犯罪的出现,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融资模式下,需要对其予以准确界定,并把握好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侦查对策
  • 简介:罗马法上的要物合同类型是以古典法时期的界定为模本的。尽管在后古典法时期,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和西部,要物合同类型是不同的,但其界定并未突破前代定制:要物合同以交付物为其理论硬核。中世纪一定时期内的要物合同理论将无名合同也解释为要物合同,这是为了迂回地解决无名合同的拘束力问题。但该理论随后即被抛弃了。现在一些学者认为要物合同的范畴还包括那些“完成其他给付”合同才成立的类型的主张,既没有罗马法的根基,也没有其他更完善的理论依据和任何可以想见的现实依据,应彻底抛弃。我国民事立法应对要物合同的类型及其界定遵循罗马法传统,以交付物为其本质要素,不扩大要物合同的类型。

  • 标签: 要物合同 无名合同 罗马法 类型演进
  • 简介:随着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增强,政府对土地的征收急剧膨胀。由此,强制征收问题成为当代中国的一个缩影。在世界范围内,强制征收的条件大多被笼统地确定为"公共利益"或者"公共使用"等。基于这一概念的模糊性,确定其界定主体才是问题的关键。以美国强制征收第一案"Kelov.NewLondon"为例,深入分析该案中关于"公共使用"界定主体的博弈,并结合中国国情,得出地方立法机关才是界定"公共使用"的最佳主体的结论。

  • 标签: Kelo案 公共使用 强制征收 界定主体
  • 简介:我国《合同法》和德国《民法典》均规定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但实践中存在要约人排除拘束力的情况,本文对此排除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的性质进行分析,建议将其界定为准要约,并对中德民法对要约撤销权的不同规定作出评价,探究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应否采取德国有关要约形式拘束力的立法模式。

  • 标签: 排除拘束力 撤销权准要约意思表示
  • 简介:"案多人少"现象已经成为制约国家法治发展的瓶颈,其表现具有地域性和集中性。问题的界定,应该以一线法官年均结案150件为标准,其产生的原因包括司法需求快速上升、司法资源配置不合理、司法效率不高。破解"案多人少",增加法官数量和依靠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设计是局限的,应该从法院内部优化的角度予以考量,进而推行法官员额制度与助理制度,辅之控制不合理的司法需求,加快《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从而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好应对这一难题。这也有助于提高法院审判质效,维护司法的权威与公信。

  • 标签: 基层法院 案多人少 结构 改革 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