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是由国家设立的动植物检疫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疫职权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范围。动植物检疫收费是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动植物检疫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直接收取并纳入中央级国家财政预算。对此项收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动植物检疫机关和税务机关之间产生分歧。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营业税收征收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剖析,指出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系越权行为,征税无法律依据。同时阐明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行为非属营业税征税客体,即使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列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在性质上,符合不征营业税的条件,在业务内容上又具备免征营业税的法定条件,因此,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不缴纳营业税。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它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现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通关”系指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查验行李物品并办理进出境物品征税或免税验放手续,或其它有关监管手续之总称。本规定所称“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规定的义务,对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所作的书面申明。第三条按规定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简介:(2007年4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关对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是公安机关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管理的依据,是外国人来华首先要面对、了解的一部法律,其权威的英译本对于外国人了解我国出入境政策,遵守我国相关法规犹为重要.本文从总说句中并列项的翻译,情态动词的使用,关键词的翻译等三个方面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且公布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官方网站的英译本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对我国专门性法律外译的规范化和准确度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