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立法必要性上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将金融风险的防控前置,及时遏制金融犯罪的发端行为,防止风险扩大。保障公众资金安全和国家金融秩序。司法实践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起步,金融犯罪行为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在本罪的认定上,应当区别典型性和非典型性的金融机构,分别采取形式的或实质的设立标准。对于互联网平台中“筹备组织”,亦应和传统筹备行为的认定有所区别。对于合法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在设立许可失效后继续营业等行为。亦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还应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梳理本罪和诈骗犯罪的关系.
简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等法律和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SIFIs倒闭产生的巨大负外部性,使得各国在危机处置中更倾向于救助而非任其倒闭,但“太大而不能倒”又会引发道德风险、扭曲公平竞争.自救计划的产生就是为了增强SIFIs内部损失吸收能力、强化市场约束力量以及减少公共资金损耗,为“太大而不能倒”寻求一种更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自救计划以债权人利益让渡为核心,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将债权转为股权或直接核销,其实质就是建立SIFIs损失分担机制,在股东、管理层、债权人以及纳税人之间合理分配损失,同时确保SIFIs危机处置程序高效且低成本的实施.但自救计划在我国的适用还存在一些现实及法律障碍,需进一步关注并研讨其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
简介:比例平等条款是约定贷款银团就其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债权的清偿与借款人的其他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享有平等待遇的条款;比例平等条款项下的债务是借款人承担的直接的、无条件的、无担保的、非从属性的、一般性的债务;比例平等条款属于债权性质的约定,具有相对性,其仅在不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范围内具有约束贷款银团与借款人的法律效力;比例平等条款的基本功能是在借款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确保贷款银团或参贷行所享有的贷款债权在清偿时与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没有物权担保或法定优先权的债权居于平等地位,该功能在借款人为公司法人、政府或政府部门等不同的法律主体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体现。
简介:本文探讨了2014年以来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新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在重塑国际金融结构的进程中对开发性金融可能发挥的作用。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这些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治理结构中的投票权份额与其在全球GDP总量中所占比重相比,差距被不断拉大。因此,如果不对投票权份额的分配作出实质性改革,发展中国家在当今世界中的重要作用与它们在布雷顿森林治理结构中的弱势地位这种非对称关系将会持续恶化。对亚洲金砖国家来说,这种状况尤其突出。考虑到这些新的开发性金融计划有助于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合作,中国在推出这些计划时一直扮演着重要的领导角色,并成为这些新机构的主要资本提供者。然而,这些新机构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如何优化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从而使贷款决策高度完善、透明,并独立于政治影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