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简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的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重要文件,表明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高度重视。国际上,联合国的相关机构推出的环境经济报表体系中心框架SEEA2012及其系列辅助规范,进一步健全了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国际统计标准。土地在所有自然资源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做好土地资源资产报表的编制工作能更顺利地推动其他资源的报表编制。加拿大在2006年就已发布了关于《自然资源账户的概念、来源与方法体系》,在土地管理方面处于国际上领先地位。本文研究了加拿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报告中涉及土地资源的内容,梳理了其基本理念与思路,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土地资源报表编制的框架建设提出了一些参考性建议。
简介:【摘要】从本质上看,城中村改造的核心就是围绕城中村所占用土地资源的再配置问题展开的,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流转配置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决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成败问题,因而引发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土地资源配置一、目前城中村改造中土地资源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土地资源配置包括二层涵义,一是配置机制层面的内容,指土地资源配置的政策、制度设计。二是土地资源利用在空间上的优化组合,即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优化,这主要是技术层面的内容。近些年,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大力推进,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一)“公共性”界定不明,土地征用混乱。在城中村改造中土地资源配置基本上是通过国家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然后出让、转让这一形式。然而,在我国由于对“公共目的”缺乏明确的界定,在实际征用过程中,土地征用权的滥用现象比较严重,以商业用途征用经常成为土地征用的主要类型。
简介: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12月1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以改变以往计划注重对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控制,而缺乏对实际用地总量进行有效控制的现状。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这是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办法明确,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