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升党校理论教育的实效性不仅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永恒主题,同时也是增强学员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的迫切要求.党校理论教育的实效性由于受到相关主体、媒介、环境等因素影响,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如目标设计与现实效果之间呈现“非线性关系”,价值诉求与实践应用之间呈现“非正向关系”,功能约定与效果凸显之间呈现“非同步关系”.以上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实现教学目标的保障措施缺乏、教师教学专题呈现能力不强和学员学习态度“功利化”等原因造成的.实践中,党校教师必须摒弃单向度思维模式、立足映射理论视域、厘清“主体际”关系,通过完善教学效果保障制度体系、深化教学专题研究、端正学员学习动机、完善教学评价机制等路径,不断提升理论教育的实效性.
简介:<正>什么是危害结果?理论界历来有广义和狭义之争。持广义结果说者如德国刑法学者麦兹格(Mezger)。他认为:“犯罪之结果指一切客观构成要件之实现,因之,结果包括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及由此所引起之外界结果……如杀人罪之结果为行为人扣枪机发射子弹,使被害人被子弹命中而死亡。被害人死亡,是扣枪机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子弹之发射、命中及被害人之死亡均为外界结果。对于他人之精神亦可能引起结果,例如伤害引起被害人之痛若,猥亵引起他人之厌恶,均属外界结果是。”后者如德国刑法学者麦耶(H.Mayer)认为:“刑法上之结果系外界结果,即动作以外之结果,其系发生于行为客体上,如有生命者之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