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天是我62周岁生日,本来我走完了人生的从政之路,在家可享受安逸的退休生活,而我却走上了一条‘断头路’,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这都是我自食其果、咎由自取。对法院的判决我都认罪接受,绝不上诉。"这是2018年4月19日上午,面对庄严的法庭,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含泪说出的内心忏悔。法院认定苏利冕受贿金额共计915.85万元。最终,苏利冕被舟山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从“拼命苏”到“拉菲苏”——一个正厅级官员的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