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生于1924年到1927年的国民大革命,革命主体从精英转向了平民,人民群众被广泛发动起来,出现人人竞谈“革命”、动辄“反革命”的奇观。武汉国民政府借此出台了《反革命罪条例》,将“反革命”的打击上升到法律层面。但打击范围的无限扩大,不仅买办阶层,甚至参加商会组织的商人上层群体也被列入革命对象,此举引发20年代末期的商会存废之争。直至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国民党在中国执政地位的确立,这场争斗才渐告结束。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这一大破大立的革命语境下,动荡的社会破坏了原有的政治结构,“反革命罪”即是在原有法律破坏的情形下出台并实施的。随着政局的稳定,国家由破坏转为建设,这一模糊化的“反革命”罪名才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