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朝末年,由当时镇守吉林等处将军兼理打牲乌拉拣选官员等事长顺与吉林分巡道讷钦主修,翰林院编修李桂林、顾云纂辑,调集大小各类官员五十余人,自光绪十七年(1891年)伊始,“岁月几更”,厥告成功“为卷百二十有二,共三千六百八十九叶,总百有余万言”.(见书前长顺《吉林通志序》语)的洋洋巨制《吉林通志》,囊括了有关吉林地方的“圣训”、“天章”、“大事”、“沿革”、“舆地”、“食货”、“经制”、“学校”,“武备”、“职官”、“人物”、“金石”、“志余”等计13大目,41子目之诸多内容,从而保存了今吉林省大部,黑龙江省部分及辽宁省局部地区,并今
简介:人类对于自然地理实体之命名,多着眼于该实体本身的自然地理特征,譬如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如方位、相对距离;与自然景观有关的如地形地貌、色彩、土壤、水文、气候、声响;与自然资源有关的如植物、动物、矿藏等方面的特征。这些特殊的自然地理表征与诸实体本身是如此的密切相关,以至于在给这些实体命名时,已经很难将它们分割开来。这即是为什么一般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以描述性地名为最常见,在数量上也占最多数的原因。由此扩而广之,于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中,亦有相当数量之描述性地名存在。无论从古代文献里还是现代地名中,不分是中国地名亦或是外国地名率皆如此,其例俯拾皆是,不胜枚举。在诸自然地理实体中,水体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也是相当惊人的。
简介:“物”字在汉语里是个常用词,也是个多义词。《辞海·语词分册》“物”共列了7个义项,新版《辞源》列了8个义项,《汉语大词典》增加到14个义项,《王力古汉语字典》也收了7个义项,但都无法用来解释以下例句中“物”的具体所指。请看在唐人吴兢编著的《贞观政要》一书中出现的这个用法颇有点奇怪的“物”字:①疏奏,太宗甚佳之,赐物百段。(卷四)②思廉时在洛阳,因寄物三百段,并遗其书曰:”思卿忠节之风,故有斯赠。”(卷五)③太宗曰“《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诚如卿言。”诏赐物二百段。(卷六)④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卷九)而且,“物”的这种用法也不独见于此书,在其他中古文献中也曾有出现,如:①杨帝即位……资物五干段,以赐赤土王。(唐·魏激等撰(隋书·南蛮·赤土》)②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同上)③沙体略……卒,上为废朝三日,遣太常吊祭焉。赠物五千段。《隋书·北狄·突厥》以上各例均谈到唐太宗或中土王朝对大臣或“四夷”的赏赐,其中的“物”在这里具体是指的什么东西?方一新先生著有(东汉魏晋南北朝史书词语笺释),但未收“物”字;江蓝生、曹广顺先生编有专门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