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现行法律对成年监护制度的规定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需求。已公布的《民法总则》有关成年人监护的内容相比之前的制度规定虽有所突破,但仍存在明显缺陷。基于问题意识,笔者界定了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评析了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现状,为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基本构想。
简介: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我国刑事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若其触犯刑法,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并应受到刑法处罚的,应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形势,在外部环境影响下,未成年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多为偶然作案,往往一时性起冲动作案,不计后果。多为盲目作案,其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带有随意性,缺乏严重的组织和策划。未成年人犯罪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当受到刑法处罚。但是鉴于犯罪尚未成年,其心理、生理特征不同与成年人,教育和挽救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更大。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依照特殊程序处理,以利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论述。
简介:加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刻,综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长期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内容有效性不强,给人才的全面发展带来局限性,也给未成年人的发展和提高造成限制,造成他们知识面窄,文理互不贯通,忽视了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的培养。为此,要真正转变观念,树立综合素质教育观念,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培养未成年人的分析能力、创造能力、组织能力和竞争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这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将建设重点转移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上,不管是我们的国家还是社会都给予教育层面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而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建设的领导人,梁启超先生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只有做好了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才能够保障我国后期的建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的做过才能够找到合适的接班人。我国传统的教育方式的侧重点在于对儿童的知识储备,要求我国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习一些能够在生活中经常运用到的知识,也正是这样的教育手法导致我国未成年的德育教育缺失,很多学生知识学习到了知识,而没有学习到如何尊重别人,如何关爱别人,而这些内容也正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也是我们在儿童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简介:内容摘要我国立法没有对未成年取保候审作出专门规定,司法实践中只是依照相关刑事政策,参照成年人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致使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率低,且标准不一。而国际上对未成年人审前不羁日益重视,国外也有单独立法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可以借鉴,加之,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因此,我国应重新设置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完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及相关配套措施,并转变司法理念,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
简介:[摘要]在信息时代的浪潮下,未成年人的生活方式和娱乐习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交媒体、电子游戏和短视频等数字化媒体形式迅速普及,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种娱乐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传统阅读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阅读在培养个体性格、拓宽视野、培养智慧等方面的作用始终不可替代。本文将深入探讨未成年人阅读推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寻找促使他们培养阅读习惯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