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思维的一个先验主体的“我”是一个伴随着一切概念的意识,它只能和意识到它的作为内感官的经验性意识一同“出现”,这是康德对“我”的最为基础性的认识。在实践哲学里没有出自感性的病理学的我的地位,尽管也考虑到了肉体性的“我”的有限性,但理性自己就已独立地规定了意志。理论化的“我”也探入到情感领域,情感得依赖一种朝向知识的可传达性。所以康德理论化的“我”伴随着其写作,其风格是先验哲学无风格的风格。但理论化的“我”在康德那里是无疑具有情感侧面的,如对道德律的敬重始终是这一理性原理的最为紧密的伴随物。另外,康德字面上并不出现的理性的“我”即使是理论化地隐匿地加以表达,还是必然具有其参与世俗生活的社交性。
简介:尽管“化仪四教”、“化法四教”、“五时八教”这些术语并未明确出现于智 本人的著作之中,但传统上所阐述的天台“五时八教”的内容是包含于其关于教判的论述之中的,五时、五味之间的关系以及化仪与化法之间的关系也同样可于智顗的著作中得到文证。因此,如果由于智 著作中未出现过“五时八教”这一术语便认为从中看不出有五时八教之说,或由于湛然明确使用了这一术语便认为该说出于湛然或为“后代中国天台的产物”,都未免显得过于匆忙。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灌顶、湛然及谛观等天台后学所提出的“化仪”、“化法”及“五时八教”之名目,实基于智顗之教判学说的恰当理解与领悟,它们既可于智 的著作中获得足够的文证,因而便不能视为对智顗思想的某种误会、歪曲或是附加,而仍应视为智 本人的思想。他们所做的,仅仅是智顗之教判学说的更为系统化与明确化而已,更便于后学入门以把握天台之基本的圆教精神而已。
简介:庄学家们或将《庄子·逍遥游》中大鹏理解为庄子笔下象征最高精神境界的逍遥者形象,或将其理解为系列有待者中的一个阶梯,这些分歧的解决端赖于《逍遥游》各环节结构关系的理解和鲲鹏寓言在《逍遥游》中地位的界定。本文即由此争议出发,分析了种种分歧背后的根源,讨论了这种种理解的误区所在。文章进而提出了一种不同以往的文献理解方式,将鲲鹏寓言重新定位为《逍遥游》的引言,其意义在于兴发出“小大之辨”。在具体文本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条阅读《庄子》内七篇的义法:在注重获得庄子整体理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各个不同语义层次文献的相对独立性。每一语义系统的意义应该首先在其系统内部推敲、寻求;任何来自此系统之外的意义要想安放到此系统的理解中,都必须和系统的语义无矛盾;一旦发生矛盾,首先应该作出调整的是来自系统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