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重要理论资源。借鉴这一理论资源,不仅要对其理论的独特风貌作整体把握,而且要在此基础上对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理论进行典型研究。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体系而言,这一理论资源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实践性与开放性,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而言,它也提供了新的有益成果与积极启示。
简介:近20年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出现"失语"、"缺位"、"告别理论"等诸多问题与倾向,这不仅遭到多方责难与质疑,也产生若干理论分歧。在本访谈中,一方面,熊元义认为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发展不可能完全绕开分歧,只有深入地解决分歧、才能真正推进文艺批评的深化——由此提出文艺批评的理论自觉问题。另一方面,熊元义着眼于对中国悲剧的研究,他将中国悲剧精神概括为:邪恶势力可以碾碎我们的骨头,但绝不能压弯我们的脊梁。身躯倒下了,灵魂仍然要战斗。力图将悲剧问题与当代艺术批评实践紧密结合。在此基础上,熊元义通过对中国当代文艺批评发展现状的反思,指出我们需要推动中国当代文艺界民族艺术观的发展,恢复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批判力量。
简介: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的组织和社会都经历了一个从虚拟化到网络化的发展过程,也使虚拟政府作为一种生成中的政府形式而呈现了出来。当前,虚拟政府在组织方面表现出了较为清晰的特征。就组织构图而言,在虚拟政府中,传统科层机构仍然存在,但其横向结构的重要性将超过纵向结构,从而更多地表现为一个分工—协作体系,而不是命令—控制体系。同时,任务型组织与行动者网络将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虚拟政府在整体上更具灵活性与开放性。就规则分布而言,促进性规则的比重和重要性都将大大增加,控制性规则则退而承担起一种保障性的角色,从而使虚拟政府的规则体系也表现出更高的灵活性和有机性。
简介:毛泽东的文化革命理论是一个充满歧见的论域。化解歧见,需要细致的知识性研究。毛泽东的文化革命理论包括三个基本的维度:文化革命与政治革命、经济革命,文化革命与伦理革命,文化革命与阶级革命。毛泽东对文化革命、政治革命、经济革命三者的关系坚持辩证论,摒弃了经济决定论,承认文化和文化革命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成为决定的因素;将伦理革命视为文化革命的重要主题,将立场转换视为文化革命的先导条件,突出文化革命与知识分子阶级立场转换的关系;认为文化革命是阶级革命的特殊组成部分,突出文化革命的特殊性。1949年前,毛泽东的文化革命理论在实践上取得了明显成果。但毛泽东文化革命理论本身的不完善性、潜藏的不确定性和特定情况下的偏向性,是使其产生理论和政策偏差、导向"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条件。
简介:邓小平国格尊严论是邓小平政治伦理和国际关系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对国家主权、国家意志、国民品格、民族精神及国家地位的高度关切和科学总结。它不仅深刻揭示出国格尊严与人格尊严的关系,而且深刻揭示出了社会主义中国国格尊严的内在机理和价值内核,凸显了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旗帜对于中国国格尊严的意义。邓小平的国格尊严论极大地丰富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尊严理论,是对毛泽东国格和民族气节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对于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致力于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均具有深远而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价值。
简介:作为一种生态文化理论的生态文明理论,可依据环境政治分析的不同视角而划分为三个亚向度或层面:一种“绿色左翼”的政党意识形态话语、一种综合性的环境政治社会理论、一种明显带有中国传统或古典色彩的有机性思维方式与哲学。相应的,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无论是作为一个学理性概念还是一种系统性的生态文化理论,都蕴涵着深刻的绿色变革指向或要求。当然,这种生态文明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现有的绿色认知与实践水平的反映——我们这种认知与实践的先进性和普遍性都是有限的,我们将已有认知与不断改进的认知付诸实践的潜能也不是可以自动实现的,而是有条件的,而且有些条件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
简介:天、地、人三才各有其道的思想乃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思想的共识,但只有《易传》对此作了深入而一贯的探讨,从而影响深远。在《易传》那里,天、地既有其体,又有其德。天之体为阴阳之气,地之体为刚柔之质。阴阳之气实质上是能量与信息所构成之“场”,而刚柔之质则是气的能量密集化的存在形式;另一方面,天之德为乾,而地之德为坤。乾是健动不息的创生品格,而坤则是厚德载物的接纳性品格。天地各有其能,各具其德,但只有人能够会通天地之能、合和天地之德。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的智能能够代替天地,因为人总是有其自身的限制,但人的存在也同样不是天地的重复,而是以其不同于天地的品格,与天地并列为三。
简介:当代自由至上主义政治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在其持有的资格理论的基础上对马克思的剥削理论提出了多方面的质疑和挑战:第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交易是自愿交换;第二,资本家获得利润是因为他们承担了生产和销售的风险,因此不能被看作是对劳动工人的剥削;第三,在生产资料私有的企业和生产资料公有的企业并存的情况下,工人可能自愿选择在生产资料私有的企业里工作,因此不能认为工人在生产资料私有的企业中受到了剥削;第四,违反奇配正义持有原则的再分配等于强迫劳动,是一种剥削,并由此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平等主义倾向。本文将详细讨论这四方面的质疑和挑战,并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