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深刻理论阐述和重大战略部署。《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的这些新论述,为宗教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国家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的学习贯彻,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全局的学习贯彻工作做出部署。本期,我们约请国家宗教局部分司室负责人,围绕“和谐社会与宗教工作”进行笔谈,以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领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
简介: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美学。如果说美学曾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现代性启蒙中扮演过先锋的角色,那么,在21世纪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它应该能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一个和谐社会大致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去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身心的和谐。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其实质上是自然美的保持和生态美的建设问题。"生态美"是在自然美和社会美基础之上对自然美和社会美的超越和综合,是一种更高级的审美形态和审美境界。人与社会的和谐,从根本上说,主要是要建设一个合理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以及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使人能在其中自由、全面和诗意地生存与发展。从美学上说,人与社会的和谐仍然落实到异化的消除、心理本体的建设以及人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和谐上。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经过现代性改造,应该能为现代社会中建立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思想资源。"情本体"学说是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出发,借鉴西方启蒙时代的启蒙思想,结合当前现实状况所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一种美学策略,也是为未来散文时代提供的一种诗化生存的人生本体。作为人生本体,"情"一方面与心理功能密切相关,是心理本体的具体化,另一方面包含着后天的道德修养,是一个人对他人和社会以及世界的爱和责任。
简介: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关注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度困难群众,是我党“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义和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具体反映。适应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已经成为一种时代要求与历史的必然。本文主要从政府救济与社会慈善互助两个层面分析我国社会救助机制的基本态势和问题,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的路径与思考:建立和完善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组织培育机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环境政策优化机制、宣传教育普度机制、政府职能部门的扶持监督机制和具有国际视野、富有中国特色和地方特点的理论创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