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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要准确把握其基本定位和基本观念,注重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代化,妥善处理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的关系,贯彻自由竞争和市场效率的观念。不正竞争行为的界定既要考虑定义性规范的严谨性,吸收现代元素,又要考虑其一般条款的适用属性,突出其行为特征。既要明确规定一般条款的司法适用,又要在规定中体现限制适用的立法态度。对于现行法律已有规定的不正竞争行为,重在增强其可操作性,充分总结吸收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增设"互联网条款"应当慎重,已有的类型化情形未必适宜。行政强制和民事救济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需要重点强化民事救济。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市场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般条款
  • 简介:一、什么是不正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部分,优胜劣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动力。有市场经济就有竞争,而在竞争中又难免出现各种不正竞争不正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即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5至15条)采用列举的方式具体规定了11类行为是不正竞争:(1)采用假冒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称和包装,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以假乱真的混淆行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

  • 标签: 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 法知识
  • 简介: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04年7月7日正式公布并立即生效,原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1909年制定的,最后一次修改是在2002年7月23日。此次立法不是对旧法的局部修订,基本上是重起炉灶,致使整部法律发生了基本改变。该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首次明确消费者作为保护对象。这一点是吸收了法院判例和学术界的观点,并满足了消费者保护协会的要求。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德国 修订 消费者保护 保护对象 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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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经营者的不正竞争行为给其他的经营者造成损害,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违法经营者的赔偿额如何确定?2经营者的不正竞争行为给其他的经营者造成损害,被侵害的经营者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双方当事人能否请求工商部门予以调解?3、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竞争行为时,被检查的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如何处理?4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竞争行为时,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停止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如何处罚?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不正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说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法经营者 监督检查 自来水公司 北京市
  • 简介:西德自1948年以来的社会市场经济实践表明:一种原则上以竞争特征的经济秩序,是应该通过国家所指定的基本法规及政策措施加以调整补充的。反对不正竞争和反对限制竞争是西德经济竞争秩序的二个方面。无论是前者或是后者都是赖以一定的法规、政策而得以实施的。本文主要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的内容、结构、基本思想及其实施。

  • 标签: 竞争法规 西德 市场经济实践 经济秩序 1948年 不正当竞争
  • 简介: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不足和完善黄进才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文之缺陷与修改《竞争》的制定和实施,对整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清除不正竞争及其它有关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商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无疑起...

  • 标签: 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 监督检查 反垄断 工商行政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特定历史背景下颁行的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24年的实施,已不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状况,因此迎来了首次修订。本次修有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进行了完全的切割,实现了体例上的独立性;细化了对不正竞争行为的规定,适用性得以增强;完善了法律责任,明确了多种责任并存时的民事责任优先原则。但亦有失:在修的幅度上仅可称为"小修小补",与经济发展状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际需求仍有距离;竞争基本法地位未得到充分彰显,部分具体行业竞争规则的增加冲淡了其竞争基本法的色彩。除此之外,具体条文的修改也需要进行理性分析,以有助于条文的正确适用。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混淆 商业误导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 简介:国际范围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史,在历经前巴黎公约时期和巴黎公约推动发展时期的基础上,于20世纪中期以后的后巴黎公约时期,开启了现代化的制度变革,形成了以保护对象多元化等为标志的现代反不正竞争制度,在理念和制度上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吸收了现代元素,但仍需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法律的准确定位、保护对象的多元化和具体制度设计上,进行进一步的现代化改造和制度创新。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现代化 多元保护目标
  • 简介:竞争秩序维护和不正竞争行为规制为目的的商业贿赂条款,其修订历经诸多版本。颁行版本将商业贿赂“模式”认定为三方主体,加重了对违法者的处罚,明确了雇主对员工商业贿赂行为的责任承担,有利于商业贿赂的治理。但在商业贿赂条款中,受贿方规制、从轻处罚适用、兜底性条款中主体认定等方面依然存在可完善之处,为便于新法遵从和商业贿赂有效管控的实现,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应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对有关争议问题予以明晰,以求最大限度实现立法目的。

  • 标签: 商业贿赂 立法修订 竞争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
  • 简介:两岸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比较张平一.的调整范围不正竞争和垄断历史相伴而存,由此就产生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从各国的立法实践看,由于立法时间、社会制度及制订法律的国际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立法体制上的选定也有很大差异。有采取两分立的形式,也有...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秘密 大陆法 经营者 限制竞争行为
  • 简介: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总结过去的立法经验和正视现实的问题,实现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该虽然制定于我国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确立的初期,但有立法体例务实、有限干预市场、未限制竞争关系和目标定位准确等立法经验,其中有些经验和精神仍需坚持和发扬光大。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着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限制一般务款适用的制度设计,在适当限制行政处罚的范围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私法救济的有效性,以及维持市场竞争的一般性法律的定位。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行政处罚 私法救济
  • 简介: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赋予对不正竞争行为的唯一执法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些不正竞争行为,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摘要

  • 标签: 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 法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