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残酷的革命斗争年代,出于取得合法性的政治紧迫性,大众化司法成为人民政权展示其民主实践成就的重要政治象征。然而,司法的大众化实践却存在与生俱来的政治技术难题:如果允许缺乏政治觉悟的普罗大众完全自主地广泛参与司法决策,则有可能导致“法意”被“民意”所裹挟,这并不利于人民政权“改造社会”之目标达成。尽管“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塑造出一种“法意”兼顾“民意”的实践典范,但这种政治化典范所能起到的道德示范效应与实践应用价值是有限的。对于那种有可能影响政治宣传效果的“非典型性”实践,必须以相对于公众而言“不可视”的方式掩藏起来。在唯有“讲政治”的“典范”才具有“可视性”的二元体制中,“个体”的主体性价值与意义难以得到自我呈现,这反而在事实上压制了司法的民主决策潜力。
简介:摘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主要职责是在检察权行使过程中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由于制度不完善,司法警察队伍履职弱化问题比较突出,本文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需要和司法警察职责出发,剖析当前检查机关司法警察履职现状,提出从制度上完善司法警察规范履职构想,以发挥其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简介:摘要: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有冲突发生,继而形成案件纠纷。我国主要通过司法调解及人民调解两种模式处理相应的案件纠纷,尽可能让当事人获得公平及公正的处理,最大程度上消除案件及纠纷对社会和谐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但从人民法院所处理的案件纠纷数量看,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纠纷数量逐步增多,司法调解压力逐步盛大,人民调解作用逐步弱化,或不被当事人相信,所以案件纠纷的司法调解倾向日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分析司法调节及人民调解的作用,营造司法调解及人民调解的新型互动模式,为人民调解提供一定法律法规效力,无疑能够现场、高效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型案件纠纷,能够让人民法院集中处理大型、危害性大的案件纠纷,最大程度上消除案件纠纷对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文重点分析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互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