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目前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划分为城乡规划、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的空间规划内容,因此具有体系化与复杂性的国土空间规划结构特征。国土空间规划如果无法达到多规合一的协调实施效果,则会导致不同层面上的国土空间规划产生冲突,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的精准实施。“多规合一”改革对法律模式提出了具有宏大叙事能力、很好实现空间正义等要求,但现有的精简管理法、通则式程序法模式等不合适。形式和内质都满足“多规合一”要求的宏厚规范法模式是国土空间规划法的建构方向,应当在转变国土空间规划法模式过程中贯穿整体系统观念,克服立法传统、行政机关行为惯性等方面的障碍,创造更多利益、实现更好的治理效能。
简介:摘要:当下,学术界对如何实现“多规合一”展开了大量深入而广泛的探讨。本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为例,分析了两者现存的规划方面的差异和矛盾,并提出相关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