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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西班牙仲裁》于2004年3月26日生效,取代了1988年的仲裁。新法主要师承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同时在一些方面又超越了示范法。如:在仲裁“国际性”的条件方面,不仅符合示范法第1.3条规定条件的仲裁是国际性仲裁

  • 标签: 仲裁法 国际商事仲裁 示范法 生效 联合国 新法
  • 简介:仲裁是一种法律服务,其基本性质是契约性,司法性是仲裁的重要衍生特性。仲裁关系可以分为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如果某个问题是内部关系问题,那么就应该着重考虑其契约性;如果是外部关系问题,就应着重考虑其司法性。

  • 标签: 司法性 《仲裁法》 契约性 法律服务 外部关系 内部关系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仲裁规范和统一了国内仲裁体制,结束了国内仲裁的无序状态,促进了我国仲裁制度与国际上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确定了仲裁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例如:仲裁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并以当事人的合意授权为管辖的前提,仲裁与行政分离以及或裁或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法院对仲裁给予支持并进行司法监督等。仲裁实施10年来,全国已经建立了180多家仲裁机构,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国 修改 国内仲裁 一裁终局制 仲裁事业
  • 简介:1995年新加坡《国际仲裁》生效后,新加坡仲裁体制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其中,《国际仲裁》适用于国际仲裁,原仲裁适用于国内仲裁。《国际仲裁》采纳了《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被认为标志着新加坡脱离法院干预国际仲裁的普通法对抗制,转向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独立。本文详细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各项制度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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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体育仲裁庭让·菲利普·罗沙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负责体育仲裁庭的行政和管理工作。理事会由20名成员组成,每年召开1-2次会议。理事会可以委派某些任务给它的办公署。办公署由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体育仲裁庭)的主席及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的...

  • 标签: 体育仲裁法庭 国际体育仲裁 国际体育组织 理事会 运动员 当事人
  • 简介:机构仲裁仲裁发展史上的成熟形态,而对仲裁机构的法律确认模式因仲裁机构设立所依据的法律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在对仲裁机构作了界定之后,对世界范围内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三种模式:法人形态、公司形态和纯民间形态。对于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由于历史的桎梏和实践的现状在理论认识上混淆不清。本文认为仲裁委员会是法人,但要在立法中明确仲裁机构的法律责任。对于仲裁委员会是特殊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观点,本文认为已是历史的产物,为了顺应仲裁的民间性的本质属性和应对中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仲裁服务市场对中国仲裁机构的挑战.本文认为在对我国仲裁进行修改时可以将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定性为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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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劳动争议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征,需要有相适应的纠纷处理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为适应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需要而制定实施的,对劳动调解及仲裁等诉讼外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系列规定,对有效解决劳动争议有积极意义,但针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需要,应当在完善劳动调解、提升劳动仲裁,理顺劳动诉讼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努力。

  • 标签: 争议调解 仲裁法评析 劳动争议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的颁布,在新中国仲裁律制度的建设道路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它意味着:第一,中国没有统一的一部仲裁的时代已经结束。在仲裁颁布之前,不仅在解放前,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仲裁典,就是在解放后四十多年里,我国也一直未制定和颁布过统一的仲裁典。仲裁律制度建设的成果,只是表现为若干个仲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仲裁适用的条文。立法形式上的不统一,使得我国仲裁律制度内容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中出现了一些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导致了某些相同或相似纠纷的仲裁,在适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时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的颁布,使得我国有了一部统一的仲裁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当事人 仲裁制度 仲裁机构 提交仲裁 仲裁员
  • 简介: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颁布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仲裁纠纷的案件不断上升,由于现行仲裁规定比较原则,在审判实践中难于操作。为了统一认识和执法尺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与省内有关仲裁委员会座谈,广泛听取法官、仲裁员、律师的意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订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经2002年2月28日审判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今年3月5日下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本文以《意见》为基点,对执行仲裁中的若于实务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执行 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实践 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
  • 简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裁决前的和解。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七日内完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将以上规定调整为.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标签: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 仲裁裁决 学习 劳动争议仲裁 和解协议
  • 简介: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交易活动日益频繁,金融领域中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尤其在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后,外资金融机构根据其经验习惯和对仲裁的了解必然会大量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而以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具有快捷灵活、专业公正、成本低廉、不公开进行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重视。为充分发挥仲裁的作用,对金融仲裁的基本情况及仲裁律制度进行初步研究,可以为金融仲裁的逐步推广探索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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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与我国有着相似国情和历史背景的越南,不仅在经济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且在法制建设领域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其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不仅可以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而且有利于促进中越两国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本文将对越南的仲裁律制度进行初步介绍.

  • 标签: 越南 仲裁法 仲裁制度 经济仲裁 法律制度 法律原则
  • 简介:一、概说:澳门仲裁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葡萄牙1961年《民事诉讼法典》第四卷对仲裁的专门规定。该法典自1963年1月1日起延伸适用于澳门。但是,一个客观的实际情形是,从葡萄牙管治澳门至今.澳门始终并行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和两种法律文化因素——即中国和葡萄牙的。因此.随着澳门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这种不加任何修饰的法律移植日渐凸显出对调整社会经济生活的力不从心——澳门地区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一直未有民商事仲裁的案例和仲裁机构即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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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在许多方面做出了突破性制度设计,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然而,从构建和谐社套的视野来衡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在劳动调解、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劳动仲裁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与疏漏,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劳动调解仲裁法 调解 拖欠 仲裁
  • 简介:南非商事仲裁方面的法律包括《仲裁》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法》。南非《仲裁》适用于在南非境内进行的一切仲裁。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和国内商事仲裁。而对于在南非境外作出的仲裁裁决要在南非得到执行的话,必须根据南非《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法》进行。南非法律委员会目前正考虑采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 标签: 南非 商事仲裁法律制度 《仲裁法》 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 仲裁员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解决体系、部分仲裁一裁终局、期限、举证责任、免收仲裁费等六个方面,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成为该法值得关注的六大亮点。

  • 标签: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支付令 一裁终局 期限
  • 简介:仲裁(Arbitration),也称公断,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而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断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已有悠久的历史,但它真正成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是从中世纪开始的,世界许多国家也都从十九世纪初起,或通过专门立法,或通过在民事诉讼法典中专章规定仲裁制度的方法,先后制定了仲裁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以下简称《仲裁》)于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务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仲裁》的颁布施行,结束了我国没有统一仲裁的时代,在新中国仲裁律制度的建设道路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更多还原

  • 标签: 中国 仲裁法 仲裁机构 仲裁原则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独立原则
  • 简介:澳门回归以前,作为葡萄牙管治的地区,澳门一直实施自葡萄牙延伸而来的法律。其仲裁律制度亦深受葡萄牙的影响。葡萄牙并无独立的仲裁律,有关仲裁的内容,仅由1939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典》第1508条至1524条作出规定。在国际仲裁公约方面,葡萄牙亦只参加了1923年和1927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

  • 标签: 仲裁法律制度 国际仲裁 日内瓦公约 外国仲裁裁决 法典 民事诉讼法
  • 简介:国际体育仲裁院是当前解决国际体育争议最重要和最具有代表性的机构,但是,国际体育仲裁院在仲裁的法律适用方面却表现出一种严重的属地倾向性。国际体育仲裁律适用带有明显的属地倾向性的原因在于体育组织出于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它有权选择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解决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并且国际体育仲裁院是由国际奥委会创设而发展起来的,它的法律适用规则带有国际奥委会法律适用属地倾向性的烙印。这种垄断性给国际体育仲裁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不利于国际体育仲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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