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基于对广东清远、四川成都、上海嘉定、河南驻马店四地乡村治理实践的实地考察,旨在经验主义整体性视角下讨论新双轨治理的内涵、类型与逻辑。研究表明,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基础性能力增强,村社整合能力日渐式微,且区域差异较大,新双轨治理诞生。在地方政府资源流量大小、村庄结构强弱、村庄利益密度疏密等因素综合作用下,乡村治理呈现出弱行政-强村社的村社自主型、强行政-强村社的耦合共治型、强行政-弱村社的行政统合型与弱行政-弱村社的维持型等四种村治样态,但不同于西方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立论基础。我国国家政权建设中多面一体的有效推进,建立在对乡村治理事务的有效分类和村社主位的治理资源的挖掘利用上,建立并优化国家供给和村社需求之间上下畅通的耦合共治结构,应是新时期中国乡村治理的战略选择。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为基础理论,对新时代乡村的规划及综合治理,进行了全面性地分析和研究。从而能够彻底地领悟党的十九大对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的真实意图,结合时代背景,充分利用各类乡村资源,配合以强有力的乡村规划建设及综合治理措施,,为乡村振兴发展披荆斩棘,铲除一切不利因素及障碍,让乡村经济与文化可迈向一条光明的发展道路,让一切乡村发展之步伐更为稳健有利,不断开创乡村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新世纪,推进我国乡村振兴伟大梦想的进一步实现。
简介:摘要:经济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前提,是基层治理有序得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乡村自古以来都是国家之本。乡村赋役的征收、兵役的征募、社会治安的稳定等都是支撑统治的重要基础。因此,历代国家政权不断革新,力求加强对农村的控制。宋代的乡村基层组织名称繁多,包括乡、里、管、村、社、户、耆等,但他们并不具备必然的上下级关系,也因为不同地域的习俗而有着不同的编。宋代的乡村治理范围有催征赋税、维护社会治安、编制版籍、参与司法诉讼和社会救济等,可以说涵盖了乡村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因此,本文拟对宋代乡村基层组织及其治理职能进行研究与辨析。
简介: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只有让包括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落后乡村的所有人共享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繁荣成果,实现城乡协同式发展,这才是应了整体意义上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方位要求。要始终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在产业、文化以及生态等方面蓄能发力,聚焦当地资源、产业的特色,顺应发展规律,以此激发乡村发展振兴的生长点,增强内生动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和致富的渠道,从而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农村社会新风尚,注重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的养成,以期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互促的现代化;要把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的治理理念化为全面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着力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无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价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