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探究买方势力对供应商利润的空间溢出效应,可依托空间杜宾模型,通过分析近些年统计出来的医药制造行业和医疗行业数据,解决纵向关系中存在的特殊多对多交互作用,并比较下游行业对本地和其余地区上游行业平均直接效应、平均间接效应的大小.实证结果表明当地理距离矩阵和经济距离矩阵分别加入以地区医院总数衡量的买方势力时,回归结果仅存在较小差异;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均为负,表明本地买方势力不仅降低本地医药行业利润,还通过空间溢出效应降低其佘地区医药行业利润,但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直接效应绝对值显著大于间接效应,表明同一地区纵向产业链上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和经济联系更密切,下游行业对供应商纵向约束力更强.买方势力越大,上游医药行业拥有抗衡势力时自身利润增加,不拥有抗衡势力时自身利润减少.政府规制与利润负相关,进入壁垒、企业规模、市场需求增长率、人均GDP、产品差异化均与利润正相关.
简介:摘要国家利益,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的利益形态,兼具公益性和商业性。社会公共利益,指的是一定范围内不确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内容的不确定性、变动性以及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此类案件不同于公益诉讼,是指出于私权保护而提起的私益诉讼,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因私益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相交织,而难免不触及对这两种利益的保护,因此,在这一类诉讼中,当事人出于各自私益的立场参加诉讼行使诉权,而被牵涉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无诉讼主体参与保护而有可能面临侵害。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案件中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应当比照公益诉讼采行职权探知主义,由法院依据职权实施证据收集,调查案件事实,实现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
简介:对于信赖利益赔偿是否以履行利益为限,我国学理上存在着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三种学说。其中,肯定说多为规范与实务所采纳。从比较法上的经验来看,除了意思表示错误、无权代理等少数情形,并不将履行利益作为赔偿信赖利益的上限。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违法合同、恶意磋商、违反预约、欺诈缔约、解约赔偿等领域,法院基本上支持“信赖利益以履行利益为限”这一命题,这一做法值得检讨。对于该命题,不应全然地肯定或否定,而应结合规范目的、可归责性与损害类型三项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当法律存在保护信赖损害赔偿义务人的特殊规范目的时,应肯定该命题的适用。除此之外,当义务人的行为构成恶意磋商或者欺诈等具有较强可归责性的情形时,应否定该命题的适用。当义务人的可归责性较弱时,则仅当权利人可证明本来会与义务人订立更为有利的合同时,对信赖损害的赔偿才可不受制于履行利益。在追求非经济目的的合同中,该命题并无适用余地。
简介:本文基于近年来国外发展起来的旅游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中核心层、支持层和外围层等三个层面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国内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三个层面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利益诉求、利益冲突的表现与发生原因进行了系统性深入分析。最后以化解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利益不均衡矛盾为导向,以达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共赢为目标,从构建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与实现途径的协调机制,构建利益主体充分参与机制,规范政府职权范围,构建文化资本获得利益回报的补偿机制和培育良好的旅游开发环境等五个方面给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化解机制的构建策略。
简介:通过对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的扩大解释和体系解释,并考虑到因应社会经济发展,严密法益保护的需要,可以认为财产性利益是我国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在界定财产性利益的外延时,应以无体性、客观财产价值、确定且具体的利益为一般性判定标准;具体到盗窃罪等取得型财产犯罪,还可以特别考虑该财产性利益是否具有可转移性。所有权以及包括在所有权中的其他财产权利、他物权、以请求支付财物为内容的债权,是财产性利益的主要类别能量、商业秘密、虚拟财产、劳务等特殊的无体性存在,或者因为无法脱离其载体而独立存在,或者因为缺乏客观财产价值,或者因为欠缺可转移性,而无法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或者在盗窃罪等取得型财产犯罪的范围内,无法承认其为行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