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种意见认为,实行经济责任制,改变了企业所有制性质,改变了网营企业与国家的关系。用所得税代替上交利润,说明国家同企业只有税收关系,这同国家向资本主义工商业征税没有什么差别;实行地区包干,使国营企业与国家的关系类似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实行责任制,不会也不能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第一,实行责任制后,国家仍然是以政权机构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双重身分实施对国营企业的组织领导。这种领导表现在必要时下达指令性计划,有权监督企业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必要时可下达调配指令,还可以决定企业的关停并转。在分配上,除税收外,还可以分享企业的纯收入,收取企业的资金占用费。而上述这些却不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第二,对大
简介:中菲仲裁案最终裁决的重要时刻即将来临,结果公布在即,设置在海牙的国际海洋法仲裁庭的裁决结果很可能对中方不利。究其原因,这不仅是国际海洋权益纠纷的仲裁程序过度依赖于僵硬、死板的国际海洋法先行规则,更是反应了在话语权领域占有绝对优势的西方政府、媒体和学界在中菲仲裁案问题上的主导性看法。然而,如何客观、理性、全面地看待和对应中菲仲裁案的裁决决定,不仅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定地执行南海维权的需要,也是中国更好地了解南海主权争议上的国际司法机制、提升中国国家能力建设的需要。本刊本期特设立“中菲仲裁案专题讨论栏目”,就中菲仲裁案问题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专业进行深度分析和研讨.力求对中菲南海仲裁案提供全景式的剖析,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