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旨在从政治信任类型、政治信任稳定性、政治信任来源等方面全方位考察当代中国公众的政治信任样态,以期从一个侧面回应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当代中国公众政治信任水平的理论论争。为此,以期望和风险为核心理论视角,以东亚民主化调查中关于中国大陆的数据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当代中国公众对于中央政府的信任要高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对于政治体系执政能力的信任要高于其为民执政意愿与品质的信任,存在着"中央-地方"与"能力-意愿"双重差序信任格局;当代中国公众对政治体系的信任更多倚重于政治体系的过往声誉与当下的表现,而不是依据是否存在对政治主体的失信惩罚机制的判断,公众的政治信任稳定性不高,比较容易因为社会事件和思想风潮而出现波动;在政治信任来源方面,公众对政治体系治理绩效的感知和儒家文化传统会影响公众的政治信任,但是,公众对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价对政治信任的影响力度更大,是公众政治信任的主要来源。基于上述统计结果,发现学界对政治信任的粗线条或"省略式"测量是造成政治信任水平测量结果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简介:经济损失规则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仍是争议的主题,这一规则本身的混乱伴随着该规则产生原因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区分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功能是经济损失规则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但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限制了边界功能的适用范围.在涉及合同关系的案件中解释及适用经济损失规则,只有关注诉讼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才能恰当地实现该规则的边界功能.首先,如果原告不是某个协议的当事人,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原告依据侵权法享有的任何权利.其次,不能基于一个不是真实存在的合同提供的假想救济以及合同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假想的优先权限制原告的权利.再次,如果被告违反了一项独立于合同责任的侵权法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地或足够充分地暗示取代侵权法的救济,当事人则有权获得侵权法的救济.
简介:复杂情境下的风险叙事普遍存在于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多方面。人们日益增长的风险认知促使信任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作为个体的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都需要能够有效应对风险效应的完善体制与心理基础,社会信任是这些体制与心理基础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理解社会生活和社会变迁的重要环节。基于社会心理学角度可以从四个方面解析“信任危机”:社会普遍流行的风险意识影响社会信任的心态;模糊泛化的社会归类侵扰社会信任的秩序;单薄弱化的社会期待销蚀社会信任的基础;匮乏稀缺的社会善意导致社会信任的虚化。探究信任的内涵与形成发展机制,对于理解和消弭“信任危机”有着积极的现实价值。
简介:个体经济主体指个体经济、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实质为个体的公司企业的个体私营业者。寻租是个体经济主体生存发展的历史必然选择,是寻租理论的虔诚追求者和践行者。个体经济主体核心寻租价值体系的法人价值观、法律行为价值观、权利义务价值观的三观扭曲与毁损、超越法律边界,直接导致个体经济主体面临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犯罪、个体经济及组织破产三大命运;个体经济主体寻租是在经济人、社会人等五大寻租人性的假设基础上生存与发展,其生命历程中具有先天、后天、中年、老年四种生命寻租基因,为了满足生理、人身与财产安全、社会交往、自我实现五大租金需求下,形成了利益最大化自私行为、社会公共资源管理垄断利益诱惑等五大寻租原动力;个体经济主体往往徘徊在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等十二种寻租行为法律边界,越界构成十二类受刑罚追究的犯罪行为:个体经济主体行为选择中有生存风险大于法律风险的机制、非公经济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法制理念、非公有经济企业的法律观念的功利性三大形成机理,由非公有制法人人士的法律错判、法制观念错位、企业普适性法律需求与普适性法律供给的矛盾、法律实施效益认知误区、对法律功能与价值误判的五大原因形成,需要矫治与扶正动摇的法治信仰、主动干预、强化法律常识输入、增加法律需求供给、疏导与完善新型法律问题认知的障碍、多途径增加警示平台和警示提示四大路径。
简介:隐私侵权抗辩是合法侵犯个人隐私的正当理由,包括三项:信息已披露、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信息已披露意味着“再传播”原则上合法,但受“被遗忘权”的限制。公共事件关涉公共利益,公众有知情权;刑案记录构成公共事件,犯罪人原则上无匿名报道权利;采访自由、报道自由等言论自由合法触及隐私利益时亦应有度。公众人物私生活原则上应受保护,例外才不予保护,尤其是图像报道而非文字报道时应更为慎重。公众兴趣和公共利益均非抗辩,但后者是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两项抗辩的深层理由和衡量标准,公共利益(信息利益)与隐私利益在个案衡量时应考察信息主题、利害关系人公职身份和知名度、侵害方式、侵害领域等八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