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出台此项政策草案的依据何在?此草案如若通过,是否符合各个利益阶层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社保利益表达和诉求平台发生了断层,失去了直接实现均衡利益的博弈机会,从而使利益更加分化,差距的裂痕难以弥补。公务员社保必须在《社会保险法》里作出原则性规定。
简介: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之下,法律无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目前中国的保险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这可以从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和部门规章层次分别体现,在法律层次上,“根本大法”《保险法》是核心,其他重要法律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和《海商法》的相关部分,在部门规章层次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构成了主要内容,在介于法律层次和部门规章层次之间的行政法规层次上,则有近期将出台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保险违法违规处罚条例》等。
简介:劳动保障部领导同志最近提出,要打开思路,拓宽渠道,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脆弱的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和宏观经济运行的现实情况,对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渠道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思考,提出要更多地利用货币手段来解决养老保险资金问题的政策建议,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尽管一些观点还不成熟,甚至有“出格”之嫌,但却能给人以启发。我们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只有没有找到的办法。当我们手中的政策资源捉襟见肘之时,很可能是我们遗漏了重要的政策资源,使可能的政策空间大为缩小了。在这种情况下,有利的因素变成了不利的因素,机会变成了挑战。而转换思路,则可以柳暗花明,另辟洞天。欢迎大家就社会保险资金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
简介:当前,人口老龄化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中国已于1999年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由于老龄化社会所带来的老年人口养老制度问题也逐渐突出,就中国目前的人口老龄化现状来看,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呈阶段性,人口规模大,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人口“未富先老”。因而完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十分重要且必要。通过对中国与英国两种相似但又本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完成对英国养老制度建立过程中经验的一些借鉴和其失败教训的规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正确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困难等其他问题。取之所长,补己之短,通过对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比较,提出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有益的决策方案及发展方向。
简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工业化、生产商品化和社会化的必然产物.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农村的买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农、工、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其战略目标是:逐步实现社会化、基金化、法制化和多样化.其基本原则是:坚持农村劳动者不分职业通盘考虑的原则;坚持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合理负担,以个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坚持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县级统一管理与乡(镇)、村分别实施的原则,坚持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