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令第362号颁布,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正确理解和运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本栏特约山东省国税局征管处举办讲座,就《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与纳税人紧密相关且有必要进一步阐释的条款讲解释义。本讲座拟分四期连续刊登,请注意收阅。
简介:(1992年9月4日第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往理法》的决定(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简介: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每天都处在国家、集体、个人矛盾的焦点上,能否处理好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否则,既损害国税部门的形象,又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一、现阶段个体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1.无营业执照不能办理税务登记按照《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而实际上工商部门一般不向税务机关提供办证情况,因此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催办税务登记。而事实上无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有很大一部分,给税收征管造成极大障碍。2.定额核定程序烦琐导致不能及时征收现阶段个体税税收定额程序繁多,首先由纳税户自行申报经营情况,然后由协税护税组织进行行业评议,最后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实地考察,再报县局审批。而实际上办证户随时会有,有时3至4户,有时1至2户,协税护税组织不是专业人员,要他们评议不是人都来不了,就是人不在,实在是麻烦太多,按此程序,十分复杂,因此造成个体定额不能及时核定,给征管造成很大不便。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措施不能及时执行按《征管法》的规定,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户,税务机关核定其税款后,责令限期缴纳,如果不按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