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引言现代各国大量推行的量刑前社会调查制度。发端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其适用范围已远远超越这一范围。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在立法层面上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领域的社会调查制度,是对过去不少地方所探索、实行的量刑前社会调查制度的肯定。量刑前的社会调查,是指通过系统调查了解被告人犯罪前的相关信息,包括其成长环境、人格品质、日常表现、教育经历等情况,以揭示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评估其再犯可能性,从而为法庭审判尤其是量刑提供参考的活动。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对于法官正
简介:我校是一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担负着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合格初中师资的任务。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1987年国家教委工作会议又要求高等学校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的“四有”人才。近几年来,我校为适应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师资的需要,在事业发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办学不到十年,专业设置已达到十个,在校学生今秋招生后接近2000名。本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各门学科的初中师资,基本上能够培养。在事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集中地思考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农村经济体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