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敌意收购在我国出现,一方面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在逐步走上和其他主要资本市场国家相似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呢也体现了我国对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和认可。早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敌意收购的在我国已经出现了一波风潮,此次万宝之争的出现再一次的将敌意收购和相关的制度研究摆在大众的视野之中,影响之大使得其后一系列的公司企图通过修改章程防止外来资本轻易的获取到整个购买公司的控制管理力,将其称为反收购措施。目前较为常用的反收购措施包括“董事提名权限制条款、金色降落伞、白衣骑士、交叉持股和交错董事‘等一系列的措施。但是由于我国对于反收购措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固定,目前涉及反收购措施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但是三者的对反收购措施的规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本文将以“交错董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交错董事作为一项反收购的策略是否具有其合法性。
简介:2014年BG案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裁决,这一裁决预示着第一次有内国国家法院审查了ICSID裁决的合法性问题。这就造成了另外一个问题,基于纽约公约的承认与撤销外国仲裁裁决和ICSID公约拒绝其他非ICSID公约提供的救济方式之间的冲突。ICSID本身在一贯以来的裁决和废除申请机制中,扮演了并不友好的角色,使得其自身独立性和公平性让人质疑。因此,美国的审查虽然不是世界上审查国际仲裁的先例,但仍旧给予ICSID这种本身提供救济方式的纠纷解决机制作出裁决的权威性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为此,中国投资者有必要警惕此种国内审查给既定的国际投资仲裁纠纷带来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