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处罚法的颁行,创立了一项全新的制度——听证。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其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确立听证制度,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当事人不清法律,或者因身体或工作原因而不能亲自参加听证,法律特别规定允许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协助当事人听证,使听证更有效。本文拟就听证代理的有关问题加以阐述,希为听证实践提供借鉴。一、对行政处罚法第42条关于听证代理的理解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简介:2014年罗中立奖学金展览开幕暨获奖作品展于2014年11月28日下午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举行,四川美术学院院长罗中立教授、罗中立奖学金的资助人仇浩然先生、终评评委、以及参展艺术家、媒体人士等参加此次活动。本届奖学金评审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从前期宣传、征集作品到评审结束,历时半年,共有来自全国30所大学和艺术院校的253名应届毕业生报名参与,申报院校囊括了全国所有重要的艺术院校与艺术科系。申报作品类别多元,包括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影像、摄影和装置等艺术门类。本届"罗中立奖学金"的初评评委由来自中国6所艺术院校的11名不同专业的教师担任,通过初评评委推荐和网络投票,最终产生30名青年艺术家入围2014罗中立奖学金。11月,74件入围作品汇集到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参加获奖终评评审。入围作品涉及油画、中国画、雕塑、版画、影像和综合材料等多个画种及门类。本届奖学金的终评评委会由奖学金总负责人、四川美术学院院长罗中立,邀请中国美术学院院长许江、著名雕塑家展望、上海张江当代艺术馆馆长李旭、四川美术学院油画系主任李强、著名批评家何桂彦5名评委组成。评委们秉持"奖励为艺术事业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的优秀青年艺术学子"的奖学金宗旨,经过严格的评审,最终评出了2014年度"罗中立奖学金"的5名获奖者。他们分别是(按姓氏笔画排序):李明(油画,湖北美术学院)、倪华夏(铜版画,中央美术学院)、孙醉(雕塑,湖北美术学院)、姚聪(影像,中国美术学院)、甄亚雷(雕塑,广西艺术学院)。
简介:《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利益的公事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这是我国继《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领域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在价格决策方面建立的一种行政听证制度。其推行过程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实行政务公开的有力举措,对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水平、实现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减少盲目性、版面性,使定价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人目前运作情况看,在召开听证会的过程中,透明度不高,民主不够,参予人员不广,甚至把听证会开成了“听政会”的现象依然存在,使本该顺利出台的调定价项目被打上问号。还有许多工作亟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