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办法》和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全省2002年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经审查,通过2003年度《测绘资格证书》年检的单位231家,缓期登记单位14家,未参加年检单位10家,撤消《测绘资格证书》单位4家。缓期登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年检机关申报补检材料,未参加年检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年检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逾期注销其测绘资格。特此公告2003年5月26日全省通过年检的单位名单
简介:非常高兴来参加华北五省区的测绘工作交流会。我代表国家测绘局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离京之前陈邦柱局长专门嘱托我向大家问好。刚才,李秘书长和李厅长都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对我们开好这次会议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两位领导的讲话中对山西测绘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几年,特别是刘和平局长来了以后,山西局的工作可以说是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在履行政府职能方面,还是在测绘事业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方面,都做出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而且点子多,办法也多。通过今天的会议大家也能看到,由于山西局的努力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认可、肯定和支持。我们今天的华北片会,山西省
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和《(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经测绘单位申请,各市(地)测绘管理办公室初审(含房产测绘业务范围的申请单位经省建设厅初审),山西省测绘局批准,2003年度全省共38家单位取得《测绘资格证书》、6家单位进行测绘资格等级升级。
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和《(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办法》,我局对2003年度《测绘资格证书》年检中给予缓期登记的14家单位经过整改后提交的补充材料和未按时参加年检的10家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其中通过2003年度《测绘资格证书》年检单位20家,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8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6号》向全国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