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关国家豁免与国际强行法之间关系问题的讨论早已有之。随着人权保护观念的兴起和普遍管辖原则等理论的发展,国际强行法规则如禁止侵略、奴役、贩卖人口、酷刑、种族灭绝、种族歧视与隔离,对国家豁免理论普遍的权威地位提出了挑战。然而,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却罕见作出基于国际强行法的判决,国家豁免的优势地位似乎依然牢固。本文拟从国家豁免理论的基本概念及演变历程入手,论述近年来因人权保护观念的兴起和普遍管辖权等理论的提出对国际强行法与国家豁免之间关系的冲击和影响。同时,通过联合国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等判例以及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豁免无冲突的角度,详细阐述国家豁免与国际强行法二者的关系,并得出两者并不矛盾、可相协调的观点和结论。最后,笔者对国际强行法与国家豁免关系的发展方向作了展望,并对我国应如何在坚持绝对豁免主义与保护人权二者之间作出平衡的问题上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简介:课程内容是课程标准的主体和核心,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把握直接关系到教材编写和教学质量。本文围绕《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我与国家和社会”(一级主题)中的“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主题(二级主题),试图对该课程内容进行粗浅解读。一、“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主题内容总体变化情况在“我与他人的关系”中,必然涉及集体,所以《标准(2011年版)》将2003年版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实验稿)”]“我与他人的关系”改为“我与他人和集体”,将“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改为“我与国家和社会”(一级主题),并对《标准(实验稿)》的第三部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简介:从标准(实验稿)到标准(2011年版),历经近10年时间。今天,我国虽然“整体上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具体国情发生了巨大变化。“90”后和“00”后的孩子,对国情的认识也不尽相同,这给教师完成“认识国情,爱我中华”这一教育主题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认识国情,爱我中华”属于“我与国家和社会”的第二部分内容,前承“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中的道德及心理健康教育,后启“法律与秩序”中的法律知识教育。本主题旨在帮助学生学会理性爱国,在全面认识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了解我们的奋斗目标和基本国策,并学会用国际视野认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
简介: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提出对于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际民商新秩序要求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如果国家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享有豁免权,则不利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关于国家豁免的范围,存在着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的分歧。绝对豁免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背道而驰,相对豁免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相契合。《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第一次在全球性国际公约中规定了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原则,标志着限制豁免说彻底战胜了绝对豁免说,是国际民商新秩序构建进程中的里程碑。
简介:摘要:地方志作为一个地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性文献资料,它所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地方志作为开发地情文化的首要资源,必须在读志用志和资政、育人、教化上下真功夫。撰修地方志是为了经世致用,造福桑梓。修志的过程,同时也是利用资料服务社会的过程,地方志书编成出版后,地方志机构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志书,使志书进入社会,进入民众视野;走向世界,走入国际市场,加入国际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明。地方志如何发挥自身的文化优势、政治优势服务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张家港市史志办在以史为鉴、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做法值得借鉴。关键词:地方志;服务;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