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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村级电工亦须实行管理江苏宜兴市供电局1989年对乡电管站实行归口以来,我市农电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电力“三为”服务也不断走向深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1、电力部门管不了:(1)县(市)供电局代表县...

  • 标签: 行业管理职能 电工队伍建设 村级 电力部门 农电事业 年龄结构
  • 简介:为制止企业间竞相压价、无序竞争的不良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部分工业产品实行自律价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在《意见》中要求各国家局要与行业组织在认真分析本行业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实行自律价的产品,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行业组织要根据《价格法》和行业特点,明确定义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的界限,测定和发布行业平均成本价或最低出厂价,为企业定价提供参考,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同时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制裁措施,维护价格自律的公正性。据了解,根据国家经贸委的要求,各国家局已开始召集有关行业组织协会,研究和确定实行自律价产品的品种和实施方

  • 标签: 行业自律价 工业产品 行业组织 实施方案 国家经贸委 新闻纸
  • 简介:我国银行业迫切要求与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行合作,我国银行业在进行行合作后,加快发展行业合作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 标签: 动力探微 合作动力 实行行业
  • 简介:如果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经营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首次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代理证券业务

  • 标签: 动力探微 合作动力 实行行业
  • 简介:关于实行为着手的认定,国内外刑法理论存在许多争议。本文从着手的概念出发,对认定着手的方法加以归纳,并提出了具体认定着手的几种方法。此外,笔者还对隔离犯、不作为犯、原因自由行为这三种特殊形式的实行为的着手认定进行了探讨。

  • 标签: 着手 实行行为 认定
  • 简介:实行为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的、普通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实行为的自然结构要素仅为心素与体素。在实行为的规范形式上,实行为的构成要素有:方法行为、目的行为、本质行为、职务行为、违规行为,单纯性要素、选择性要素、合并性要素;实行为的整体构成表现为:单元型实行为、多元型实行为,提升的实行为、纯正的实行为、扩展的实行为,单人的实行为、聚众的实行为。

  • 标签: 实行钉为 自然结构 规范结构 犯罪行为
  • 简介: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为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为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为概念,但受到结果无价值论的挑战。虽然目前此概念在德国刑法理论中仍残存着一定的影响,但形式统合的实行为早已不复存在,日本也出现了实行为否定论与崩溃论的声音。我国有学者试图建立实质统合的实行为概念,但这一尝试难以成功。实行为概念在我国于法无据,且其功能已经瓦解并容易造成思维谬误,在我国应以直接危险创设为故意纯粹结果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标准,以作用于被害人或构成要件领域为实行着手的标准,并以行为归责为依据解决正犯性问题。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 未遂 正犯性
  • 简介:实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为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为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为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该当性 未遂犯 因果关系 间接正犯
  • 简介:犯罪实行为的着手是行为人在犯罪意图的支配下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 标签: 着手 主观说 客观说 折衷说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刑法信条学中,过失犯罪经历了从前妻的孩子到最受宠爱的孩子的变化",德国学者罗克辛教授在论及过失犯罪理论时曾经借用一位学者的话这样写道。而正是这之后学术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日益青睐,过失的实行为这一课题开始被提出并引起了众多刑法学者的研究兴趣,相关论著逐渐增多,理论亦日臻完善,其中以日本、德国刑法学界为典型。与此相反,中国刑法学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关注程度向来不高,且多是针对犯罪过失这一主观要件的理论探讨,对于过失的实行为的概念则少

  • 标签: 实行行为 过失犯罪 新过失论 不作为犯 德国刑法学 结果无价值论
  • 简介:社会相当性理论作为社会行为论的一种,既是解决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依据的理论武器,也是犯罪实行为判断标准的理论依据。社会相当性理论不仅考量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的恶,同时更侧重行为本身的恶。因此,相对于单纯的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在解释实行为的刑法意义上更有说服力。

  • 标签: 犯罪实行行为 社会相当性理论 社会行为论
  • 简介:摘要:采购部作为一个服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在企业运作和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业务的保障,起着联络内外部、整合资源、优化成本的服务功能,随着业务部门的深入,采购部门需要跟随业务发展,不断创新、优化,在保有原来采购特性的前提下,提出新的解决策略,支撑业务前沿。整合资源,拓展前后游链条,形成采购链,构建供应链。

  • 标签: 出行行业 采购业务 供应链
  • 简介:实行为是刑法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围绕其展开的争论也很多,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为与非实行为的区分。本文从实行为的概念,结合具体情况,阐明了实行为相对性,为区分实行为与非实行为提出了大致明确的标准。

  • 标签: 实行行为 非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的相对性
  • 简介:实行为是对法益侵害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是否存在法益侵害的危险,必须以事后查明的客观行为事实,站在行为的当时,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观点进行判断。

  • 标签: 实行行为 危险 现实的危险
  • 简介:根据不同的标准,实行为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复合的实行为、拟制的实行为、间接的实行为、共同的实行为和过失的实行为具有特殊性,需要在刑法理论上特别研究。

  • 标签: 实行行为 类型 解释
  • 简介:<正>一、问题所在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合同诈骗罪。这五种情形分别是:(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实行行为 合同生效 诈骗行为 判断行为 履行合同义务
  • 简介:<正>实行为是贯穿整个犯罪论的核心概念。构成要件中危险行为的界定,因果关系的判断,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的实行阶段的区分,正犯和共犯的认定,一罪与数罪的厘定,都离不开实行为。实行为并非法定概念,不像犯罪一样,刑法第3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正因为如此,学界对它的争议从未停止过。以下将一一介绍。

  • 标签: 实行行为 犯罪论 原因自由行为 预备阶段 形式层面 因果关系
  • 简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开展"四减五制三集中",重点将行政审批职能、审批项目、审批人员向一个机构集中,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造全国最优投资环境省份。以工作作风的转变、服务质量的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提高来检验创先争优和治庸问责工作的成效。一、统一思想认识,实现无缝对接。我厅行政审批事项涉及4个处室和3个厅直单位,要在短时间内集中到一个机构办理,面临诸多困难。

  • 标签: 实行行政 审批三集中 行政审批
  • 简介: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实行为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度仍显不足。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将交通事故中的违章行为混同为交通肇事罪的实行为,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替代犯罪实行为的判定,以结果责任方式确定交通肇事罪的实行为。上述做法不适当地扩大了交通肇事罪的打击面。正确理解与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实行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交通肇事罪的实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实施的具有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现实危险性的行为。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应当严格依据交通肇事罪的实行为条件来确定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合理限制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范围,科学合理适用交通肇事罪。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违章行为 实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