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应当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简介:摘要:深入探究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细则,目的是借助于规范化的审查程序和明晰的规定,达到土地资源的最优分配与高效率的应用并且进一步提高审批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经深入分析当前政策环境和管理系统,对比多个实际操作案例,揭示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通过提升审批效率、加大政策力度、增强监管力度以及激发技术革新旨在达成经济繁荣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
简介: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
简介:《典当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简介:(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药典委员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高委员履职水平,推进药品标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药典委员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药典委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典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建的药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药典委员包括个人委员和机构委员。
简介: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方式,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积蓄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特开办教育储蓄。第三条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含邮政储蓄机构)均可开办教育储蓄。第四条教育储蓄具有储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特点。
简介:(2007年6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
简介:(2006年1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7号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环境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1.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以下简称集中供养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第三条国务
简介:为了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1.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2.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深基坑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拍卖管理办法
传销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药典委员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
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光荣院管理办法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