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把民事诉讼程序的多元化界定为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多样性,有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说,是实现法官职业的专业化,进而实现法官职业的精英化;就实践而言,可以保证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实现。在多样化的诉讼程序的设计中,应当包括宪法诉讼的程序选择。
简介:本文从两个基于宪法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提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入手,解读了民事诉讼程序设计多元化的应有之意,提出了把民事诉讼程序的多元化界定为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多样性,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多样化的诉讼程序的设计申,应当包括宪法诉讼程序的设计。
简介:
简介:完善宪法程序制度,要完善宪法监督主体、建立宪法诉讼程序制度、完善宪法监督方式、在结构上完善宪法程序规定、完善修改程序和解释程序.
简介:宪法诉讼重视在法律实践中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发现法律违宪的问题,对法律实践的尊重意味着人类承认有自己未知的领域存在,承认法律与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宪法诉讼要求在法院解决问题,违宪审查是一个法律问题,应当用法律的方式、在法院、由法官们来决定.宪法诉讼是群众发现法律问题的智慧和法官解决法律问题的智慧的有机结合.
简介:法治的核心是树立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宪法保障制度,宪法诉讼制度是在实践中证明最有效的宪法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宪法保障制度,建立宪法法院制度,赋予公民以司法救济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调动广大公民参与宪法实施的保障,是中国当代法制建设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
简介:<正>同其他大多数普通法律相比,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联系更为密切,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宪法旨在规范国家权力的运用,而刑事诉讼正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当然得纳入宪法。宪法仅对国家权力的基本方面进行原则性规定,确保国家权力的具体运用则需诸多普通法律的规定。毫无疑义,有关司法权力的规定应是宪法规范的重要方面。根本原因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与安全是国家最基本的职能,因而,作为维持手段的司法活动当然得成为宪法调整的重要对象。也正因为此,刑诉法与其它一些法律相比(如民法),体现了更多的国家权力的色彩。
简介:<正>自从日本建立违宪审查制以来,宪法诉讼问题一直受到日本各界的特别重视。这一方面是因为违宪审查关系到政治势力之间斗争的结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等一系列重要的问题,是涉及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和宪法保障的重要制度。另一方面也因为除宪法的抽象规定
简介:宪法自身运作程序是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宪法自身运作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宪政秩序的保障。西方主要国家的宪法自身运作程序均较为完备,各有特色。我国现行宪法几乎无此规定,应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的宪法自身程序,重构我国的宪法自身运作程序。
简介:并只能通过宪法诉讼予以处理的违宪行为和违宪规范,按照宪法诉讼程序应当追究违宪法律责任的行为, 因违宪行为而提起的宪法诉讼
简介:<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以1982年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日臻完备,渐具规模。前不久,我国七届二次全国人大又通过了以依法行政和保护公民权利为目的的行政诉讼法。为了适应这一宪政发展趋势,本文拟从对宪法和宪法
简介: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性质上有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之分。因此,对应的诉讼程序就有非诉程序与诉讼程序之别。由于非诉讼案件是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非诉程序也就是民事审理程序的重要内容。但是,与通常的诉讼程序相比,非诉程序有着独特的性质,适用完全不同的审判制度与原则。
简介:摘要在任何国家一定时期内的司法资源都是有限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为了能使有限的资源实现司法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也使普通大众能够更接近司法,各国纷纷建立或引进了小额诉讼制度。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明确了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同时2015年新修订的民诉法司法解释也进一步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下面笔者将立足于小额诉讼制度相关的理论,着重介绍我国相关立法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规范以及其在实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力求促进小额诉讼程序顺利运行。
简介:[摘要]针对婚姻案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主观性的特点,通过对比域外发达国家的立法技术和司法经验,分析得出构建我国婚姻诉讼特别程序制度已势在必行。
简介:<正>一、关于德国历史上的三种刑事诉讼程序对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诉讼程序"和"职权诉讼程序",我们并不陌生。就其认识主要来自两个领域:一是,这两个程序所处的各自内国刑事诉讼法之研究。[1]二是,对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中刑事诉讼程序之比较讨论。[2]除了这两个领域外,对"当事人诉讼程序"和"职权诉讼程序"的探讨,其实还有第三个角度,
简介:摘要正当法律程序最早起源于英国,是保障人权和对政府权力以及政府行为的有效约束。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国家,在其宪法修正案中以成文宪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正当法律程序,其中第五条修正案的正当法律程序限制联邦政府,第十四条修正案限制各州。美国关于正当法律程序的解释有一下三种第一种,原意解释;第二种,解释者意图主义;第三种,建设性解释。
简介:五、诉讼公正之程序保障机制 (一)诉讼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关于程序公正对诉讼结果公正的保障价值和保障关系,(二)诉讼公正对程序的要求——程序公正的要素
简介:宪法解释建议权是以解释宪法的方式、程序,实现修改宪法之目的,并具有宪法修改效果的宪法解释首要程序,其源于我国宪法修改程序中宪法建议权的宪法惯例,旨在通过宪法程序避免宪法的频繁修改。执政党是提出宪法解释建议权的主体,由宪法规定的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各国家机关是提出宪法解释议案的主体。明确宪法解释建议权,是健全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为具有宪法修改效果的宪法解释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也有助于运用宪法方法维护宪法的高度稳定性,实现以宪法发展指引和保障的功能。
简介:<正>一、意义与界定"无救济则无权利"是来自英国的古老法谚,其产生与其令状制有很大关系。在令状制下,如果权利受损者无法获得加盖国王敕印的令状,其案件将被司法拒绝受理。而这一法谚蕴含的道理,也适用于诸多司法与法律体系。因为,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缺乏"法律后果"就不是一个完整并具有执行力的法律规范。而法律后果包括制裁违法、激励守法及救济受损等。同时,仅在实体法上规定侵权责任也不够,如果救济方式与程序不完善,也无法实现违法制裁与权利救济。因此,权利救济体系与程序问题值得研究。
简介:摘要我国宪法长期处于非诉化的“虚置”状态而被束之高阁的现象早已引起了法学界和实务界人士的高度关注。要实现宪政国家之梦想,使宪法由“纸上之法”成为“现实之法、‘有牙’之法”,就必须构建宪法诉讼制度,让宪法进入诉讼领域。然而,由于宪法诉讼制度在政治、司法体制和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要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宪法诉讼制度,并非一蹴而就之事。
民事诉讼程序多元化与宪法诉讼程序的选择
试论民事诉讼程序设计的多元化——兼论宪法诉讼的程序选择
通过诉讼激活宪法——“宪法鸿沟”问题的诉讼对策
宪法的程序保障
宪法为什么要诉讼
论宪法诉讼的特点
宪法与刑事诉讼
日本宪法诉讼的特点
宪法自身运作程序初探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构想
论中国的宪法诉讼制度
简论非诉程序与诉讼程序之别
试论小额诉讼程序
婚姻诉讼程序探究
从当事人诉讼程序到职权诉讼程序——对德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历史考察(上篇)
美国正当法律程序宪法解释
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民事诉讼程序优化的法哲学探讨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应明确宪法解释建议权
侦查辩护的诉讼救济与宪法救济
我国宪法诉讼制度构建之障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