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以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并不是基于运输合同的责任,来阐释实际承运人制度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系的核心问题——实际承运人的识别以及责任的分担,因为实际承运人只是受承运人委托替承运人履行其与货方之间运输合同的义务
简介:在存在层层租约的情况下,破解识别承运人难题的关键,是判定船长是基于谁的指示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签发提单。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中最重要的物权凭证之一,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经常因提单格式简化及对承运人的记载不明,使提单项下对承运人的识别成为难点。以下案例通过对层层租约情况的梳理,提出了识别提单承运人的核心标准。
简介:亚洲区域内的主要支线运输船公司太平船务(PIL)已开始向全球承运人稳步前进。2004年开设了欧洲航线,2005年与商船三井合作开设亚洲/南非、南美东岸航线,2006年与中远集运和美国总统轮船合作,开始了中国/澳大利亚间的集装箱运输。从今年3月起在北美航线投入本公司船舶。
简介:2001年,欧洲某婴儿食品厂商罗亚尔想到,只有把加工环节外包给第三方,才有可能严格控制产品的货运成本。于是他找到一家专为客户提供网上采购服务的货运代理公司,委托其为自己设计运作长期货运的投标。
简介:《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已经2005年3月29日铁道部第三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17号《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已经2005年3月29日铁道部第三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
简介:摘要衣食住行,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离家外出总与“行”之一字打交道,出入平安是每一个人的心愿。而在现实中,客车运输中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严重影响着我们出行的安全,尤其是客车超载问题。本文基于从旅客、承运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三个方面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并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刑法三个角度进行法学理论分析,进而讨论对承运人超载行为的规制,提出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严格执法为主,旅客权利行使与客车司机能动合法合规运输为辅,刑事处罚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客车运输管理机制,以期达到客运安全的目的。
简介:在航运咨询预测方面,TanHuaJoo颇有建树。作为航运咨询网站Alphaliner的产业执行分析师,TanHuaJoo近年来因其对班轮供需问题的直言不讳看法备受关注。作为行业分析的基础,他的言论并不晦涩难懂。
简介:2006年3月19日,汾阳运输公司交口分公司一客车在载客途中翻车,造成5人死亡,11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积极介入,及时提供抢救和治疗资金,有效控制了伤亡损失的扩大,并按照合同足额给付。汾阳运输公司的总经理深有感触地说:“是承运人责任保险救了我们,否则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发生这么大的事故,只能破产了。”
简介:承运人责任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国际海运公约中最有特色的制度之一,其集中体现了承运人和货方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分担,决定着海上货物运输法的价值取向,也往往是利害关系方最为关注的条款。
简介:国际货物运输公约一般都规定承运人享有责任限制,但在国际统一立法水平较高的海运和空运领域,承运人责任限额及其货币计算单位并不统一.就责任限额水平问题,不仅《鹿特丹规则》制定时存在争议,中国也有观点认为《维斯比规则》提高了《海牙规则》的责任限额水平.通过对英镑、法郎和特别提款权在空运和海运国际立法中的梳理、比较和实证分析,得出三种货币计算单位各有特点,具有一定历史合理性,不同货币计算单位下的责任限额在不同法律语境下不能简单直接比较,确定适当的责任限额水平要考虑诸多其他因素.
简介:
简介:2002年底,外资船公司单方面宣布降低甚至取消我国货代企业的佣金,此举在货代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联想到我国在加入WTO时承诺,入世后一年放开外商进入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领域控股权,四年后允许外商设立独资子公司;以及货代企业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有理由认为我国的货代企业,今后几年内将面对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简介:承运人应当向受到侵害的旅客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承运人对被抢旅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再在承运人与旅客之间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划分责任或由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简介:很早以前,大批低成本承运人就已经进入欧洲内陆客运市场,作为主流航空公司的一个“特惠”补充。然而,直到目前为止,他们仍然坚定地避开了航空货运业务。对于航班周转时间较短的低成本运营模式来讲,货运业务被看作是一项不必要的负担。为了保证其紧密的航班安排,低成本承运人甚至对旅客的行李数量也加以限制。
简介:截止至2012年4月1日,世界前二十大集装箱班轮公司的集装箱船队运力(包括自有及租赁)在五个月内增长了3.9%,他们所组成的第一集团占运输市场的份额从74%升到了75%(如表一:二十大班轮承运人比较)。而这完全是由于这些公司专注于投资6000TEU以上的超巴拿马型船所造成的。该船型在这段时间内同比增长了10%,至5676802TEU,达到了他们总运力的58%。在此期间,大多数交付的船舶都是10000TEU以上的。
简介:承运人必须向FOB合同下的卖方签发提单,二、 FOB合同下承运人应向实际交货的卖方签发提单,FOB合同下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务
简介:船舶适航、适航责任、谨慎处理、免责,承运人违反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而在开航以后发生的船舶不适航就不是承运人的责任
简介:内容摘要:随着科技和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无人智能船舶正从理论走向实际应用。这一转变对航海过失免责制度提出了挑战,加速了其废除进程,并推动了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向完全过失责任制的转变。本文分析了无人船时代取消航海过失免责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对我国的潜在影响。在我国海商法修订之际,应深入探讨无人智能船舶引发的新问题,确保新的法律能引领行业发展。
简介:1995年10月24日,叶波(农民)在平武县遇到驾驶员孔弛。叫孔弛找几辆货车到阿坝州南坪县(现九寨沟县)运输木材。孔弛找到个体运输户邓勇、唐廷斌商定后,于次日随叶波前往南坪县装运木材。在装车过程中,有叶波、张平在场,10月27日,木材装好后,叶波又随车一同前往到货地。途经南坪县双河木材检查站时,由叶波出面过检,并交了超载罚款。中途在平武县吃饭时,叶波对三驾驶员称“我去给魏基财(系收货人)打个电话”。
简介:一、引言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中,承运人的责任原则(又称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或承运人责任制),系指承运人对在其责任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所依据的原则。可以说,它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乃至整个海商法之核心所在。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的识别与责任分担
破解提单承运人识别难题
太平船务向全球承运人发展
货代重在优化选择承运人
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浅析承运人超载行为的法律规制
承运人能改变自己的定位吗?
多赢:落实承运人责任险
论国际海运公约承运人责任制度变革——兼评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制度
承运人责任限额之货币计算单位研究
《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责任变化的分析
无船承运人与货代企业转型
旅客车上被劫承运人是否担责
低成本承运人高调进军货运业
二十大班轮承运人扩展市场份额
论FOB合同下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务
试论适航责任及其与承运人免责的关系
无人船时代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取消
押运人将货物另卖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论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责任原则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