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系统地考察我国现行私法中的优先购买权。在考察它的含义、分类、性质和特征之后,通过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的方法,本文详细讨论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要素,包括出卖人之出卖标的物、出卖人之通知义务、同等条件和行使期限。之后,本文讨论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和权利人的救济。本文的最后试图解决几种优先购买权之间的冲突,并平衡优先购买权制度与民法上的其他制度。
简介:优先购买权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其可作四种类型的划分,即民事优先购买权、商事优先购买权、基于公共利益的优先购买权和政策性的优先购买权.通过对不同类型优先购买权的制度价值的分析,建议立法对民事优先购买权应采取任意主义态度,对商事优先购买权应采取法定主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