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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存在故意过失等主观要素应归属于构成要件还是罪责阶层的争论,实际上对于该问题的分歧体现出对于不法的不同理解。对于该问题,并非只是讨论故意等主观要素在犯罪论构体系的位置这一形式方面,实际上涉及不法是否同时由主观因素影响和决定的问题而至关重要。在犯罪论体系中,故意等主观要素应当纳入构成要件、成为违法性判断的基础。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主观违法要素 故意
  • 简介:故意帮助过失犯具有可罚性。但是,其具体情形不同,处理的路径也有所差异。过失造成结果的故意帮助过失犯,可以依存于普通共同过失犯罪而成立过失犯的帮助犯;故意造成结果的故意帮助过失犯,需要拓展片面帮助犯的理论框架而成立特殊的片面帮助犯。故意帮助行为不能成立间接正犯,这与教唆他人犯罪存在重要区别。故意教唆过失犯,如果教唆者对过失犯的结果也持故意的话,教唆者可以成立间接正犯。

  • 标签: 故意帮助 帮助过失犯 片面帮助犯
  • 简介:<正>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是性质不同的两类犯罪。两者社会危害性不同,量刑各异。严格区分两者的界限,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必然要求。为此,有必要从法律规定与刑法理论上对之作一宏观比较,以便从中找出其不同特点。主体要件之比较责任能力与责任年龄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备要素。从立法精神上看,我国刑法对构

  • 标签: 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 危害结果 比较研究 社会危害性 犯罪结果
  • 简介: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界限问题是一个刑法热点问题,本文中,笔者试图以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角度做出划分。行为人对法益有三种基本心态:积极肯定、消极否定与中立放任。积极肯定法益是适法的心态,但是可能存在法益侵害威胁后果的出现,即存在过于自信过失的余地。消极否定法益即彻底明确的对法益的敌视态度,就是直接故意犯罪。而介于两者之间的中立放任的心态为间接故意的成立留下了伏笔。

  • 标签: 过于自信 间接故意 过失 法益侵害 直接故意犯罪 危害结果
  • 简介:作为“刑法中最困难和有争议的问题之一”,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在理论上非常深奥而实践中又十分重要。本文试从概念着手,对二者加以区分。

  • 标签: 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过失 明知 希望 放任
  • 简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属于过失心态

  • 标签: 故意伤害死亡 死亡界定 死亡过失
  • 简介:我国现行的《经济合同法》将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作为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过错包括故意过失.故意过失都是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一种心理状态.所谓故意,是指当事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不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效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谓过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不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效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却轻信这种结果不会发生,以致造成合同的不履行或合同无效.我国刑法和民法在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上,都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区分为故意过失.区分故意过失在刑法上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民法中对于区分故意过失的实际意义却存在争议.传统的民法观点认为,在民法上划分故意过失以及轻过失和重过失,对于确定民事责任的大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不能因为是过失而行为人就可以少赔或不赔,也不能因为是故意,行为人就要多赔.同样,过失的程度和大小对行为人应否承担的民事责任,也没有任何意义.

  • 标签: 合同纠纷 合同无效 《经济合同法》 轻过失 违约方 合同责任
  • 简介: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故意伤害致死行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 标签: 故意伤害死亡 死亡故意伤害 死亡界限
  • 简介:ISP(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用户直接侵权是“知道规则”适用的关键.“知道”不仅包括“明知”,还应包括“应知”.我国在广义层面理解“应知”,加之采纳故意/过失的区别否定说,从而认为“知道规则”可为“过失侵权”;但从间接帮助侵权、共同帮助侵权以及不作为侵权角度分析,“知道规则”应仅限于“故意侵权”.“知道规则”作为过失责任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障碍:“知道规则”不符合“注意义务”的要求;过失的构造也与“知道规则”不相适应.建议采纳狭义的“应知”概念,将“知道规则”限定于“意侵权”.

  • 标签: 知道规则 应知 注意义务 红旗标准 索尼原则
  • 简介:<正>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作为犯罪成立要件主观方面的内容,故意过失是从心理因素的角度被规范定义的。学者们通常通过界定故意过失的区别来分析故意犯和过失犯的关系,心理因素中的认识和意志要素通常作为界定标准,其理由就在于《刑法》第14条与第15条使用了"明知"、"希望"、"放任"、"预见"、"疏忽大意"、"轻信"等心

  • 标签: 过失犯罪 犯罪故意 过失行为 成立要件 故意行为 规范责任论
  • 简介:允许风险法理是客观归责理论的核心,但其不适宜作为具体的判断规则,而应作为解释论原理而存在。其中故意犯的允许风险与过失犯的允许风险存在差异,应予以明确区分。在具体适用上,风险降低属于故意犯允许风险的具体化,其虽然创设了独立的风险,但基于事前的利益判断,在挽救法益重于损害法益时,应原则上承认是一种允许的风险阻却构成要件,推定被害人承诺法理对此存在诸多问题,不宜采用。而在无法适用风险降低规则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当时的紧迫性、有无被害人的同意等要素,判断是否能成立故意犯的允许风险。被害人自赴风险则属于过失犯允许风险的类型,虽然被害人自我笞责原则不失为一种解释论方案,但其却有着形式化、忽视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以及容易与被害人承诺法理相混同等弊端,而采用允许风险法理则更为妥当,也有助于解释行为人具有优越认知的情况。

  • 标签: 允许风险 客观归责 风险创设 风险降低 自赴风险
  • 简介:大陆刑法犯罪故意中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的基础上,(2)意志因素犯罪故意中的意志因素主要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必然或可能导致危害社会结果的希望或放任的心理态度,故意过失作为反映犯罪行为人犯罪时的两种主观心态

  • 标签: 中的故意 刑法犯罪构成 台湾香港
  • 简介:大陆刑法犯罪故意中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的基础上,(2)意志因素犯罪故意中的意志因素主要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必然或可能导致危害社会结果的希望或放任的心理态度,故意过失作为反映犯罪行为人犯罪时的两种主观心态

  • 标签: 中的故意 刑法犯罪构成 台湾香港
  • 简介:大陆刑法犯罪故意中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的基础上,(2)意志因素犯罪故意中的意志因素主要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必然或可能导致危害社会结果的希望或放任的心理态度,故意过失作为反映犯罪行为人犯罪时的两种主观心态

  • 标签: 中的故意 刑法犯罪构成 台湾香港
  • 简介:故意被认为是对实现构成要件的知与欲,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客观上有实现构成要件可能的事实,即有可能侵害法益的风险。如果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不是客观上可能实现构成要件的事实,故意就不成立。否定客观构成要件,即否定了故意,客观归责理论使得故意犯认定的重心移转到客观构成要件上。针对过失责任,客观归责论提出较有体系的限制标准。违反注意义务在传统过失理论当中是和过失划上等号的概念。相对于注意义务的违反,客观归责理论有较详细的具体内容,且其提出有说服力的标准,有助于一般人清楚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内涵。注意义务这个用语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以客观归责的内容作为判断标准,将能清楚表达过失犯的意义。

  • 标签: 客观归责 故意 客观构成要件 过失 注意义务
  • 简介:馋猫。这’可是我花大价钱买来搞科研的恐龙蛋!再制造一台极其精密的黼,才可动手将它勰、先得制订极为精确的解剖方案。一一一糟毗嘘—我故意把其中一根线接反了。谁让他老对别人指手划脚呢。刀唇骼故意捣蛋@张帆@奕琦

  • 标签: 故意捣蛋
  • 简介:近年来,学者们对犯罪故意的研究偏向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这一立法分类上,而忽略了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这一学理分类。犯罪故意的学理分类中的不确定故意,具有尚未被挖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不确定故意仍建立在行为人明知的基础上,它通常表现为一种间接故意,但也可以是直接故意。根据认识内容和认识程度的不同,不确定故意分为概括故意、未必故意和择一故意。在具体个案中,不确定故意虽然并不能单独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故意,但其与意志因素相结合就可以认定。

  • 标签: 不确定故意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明知
  • 简介:【摘 要】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区分,一直是司法实务界的难题,而从二罪的概念和要件出发,在理论上对二罪的差异进行对比,可知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行为范围不同以及行为人主观方面不同。本文以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为视角,在同一行为类型下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进行客观分析。文章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对三个案例进行比较分析,认为司法实务中在个案中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应当由客观事实和行为体现,具体可从当事人特定关系、案件起因、犯罪行为因素、行为人事后态度四个方面进行考量。

  • 标签: 过失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致死) 轻微暴力 主观意图 客观标准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出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 标签: 共同过失 监督过失 共同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