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4
274 个结果
  • 简介:刑事责任是基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责任在基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行为人责任调节下的产物(此即刑事责任本质的,与意思自由、行为责任一脉相承的报应刑和与人格、行为人责任一脉相承的特别预防主义就应当成为刑罚目的之全部内容,刑罚目的是与刑事责任本质、犯罪原因密切相关的问题

  • 标签: 关系纲 刑关系 罪责刑
  • 简介:刑事责任是基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责任在基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行为人责任调节下的产物(此即刑事责任本质的,与意思自由、行为责任一脉相承的报应刑和与人格、行为人责任一脉相承的特别预防主义就应当成为刑罚目的之全部内容,刑罚目的是与刑事责任本质、犯罪原因密切相关的问题

  • 标签: 关系纲 刑关系 罪责刑
  • 简介:英国《经济学家》周刊5月6日发表题为《诸多教训》的文章,谈到日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侵略行为的认识问题,摘要如下:从1931年进攻中国东北到日本天皇投降,在这14年中共有数千万人死人战火、俘虏营、轰炸和饥饿。

  • 标签: 战争罪责 日本战后 二次世界大战 中国东北 完全承认 侵略行为
  • 简介:我国采用的是单位犯罪在前,责任人刑事责任在后的立法模式,而我国对于单位的处罚又与我国的立法模式不相适应,由此引起了单位犯罪中单位与个人责任的平衡与协调问题。对此,应该对我国的单位犯罪进行修改,如将单位犯罪的数额标准和自然人犯罪的数额标准规定为一样,将单位犯罪的规定普遍化,可以适用于所有的犯罪,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与单位犯罪的构罪数额相同等。

  • 标签: 单位犯罪 责任平衡 比较 建议
  • 简介:陈世礼又安排沈路给了陈燕20万元,在陈世礼收受B公司董事长曹康所送价值100万元一套门面房问题上,杨大光对陈世礼的帮助感激不尽

  • 标签: 卸死缓 死缓罪责 翻供贪官
  • 简介:馋猫。这’可是我花大价钱买来搞科研的恐龙蛋!再制造一台极其精密的黼,才可动手将它勰、先得制订极为精确的解剖方案。一一一糟毗嘘—我故意把其中一根线接反了。谁让他老对别人指手划脚呢。刀唇骼故意捣蛋@张帆@奕琦

  • 标签: 故意捣蛋
  • 简介:近年来,学者们对犯罪故意的研究偏向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这一立法分类上,而忽略了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这一学理分类。犯罪故意的学理分类中的不确定故意,具有尚未被挖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不确定故意仍建立在行为人明知的基础上,它通常表现为一种间接故意,但也可以是直接故意。根据认识内容和认识程度的不同,不确定故意分为概括故意、未必故意和择一故意。在具体个案中,不确定故意虽然并不能单独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故意,但其与意志因素相结合就可以认定。

  • 标签: 不确定故意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明知
  • 简介:摘要本文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历史演进入手,介绍了该原则含义、基本要求的内容,在我国刑法中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虽然罪责刑相适应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上得以较充分体现,但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本文中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法和建议,从而明确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罪责刑相适应 立法 司法 指导意义
  • 简介:一、导论1905年,法国著名数学家、理论物理学家与哲学家庞加菜(HenriPoincare)在他《科学的价值》(DerWertderWissenschaft)一书中写道:'科学发展不同于城市改造,后者总是毫不留情地把旧建筑推倒以便给新的高楼腾出地方。它更像是动物的进化,不断地改变着自己并最终变得面目全非。同时过去几个世纪文献的痕迹又总是会被重新发现。因此并不能认为,已经过时的理论是无果且无用的。'〔1〕在庞加莱写下这段话的时候,刑法学犯罪论体系理论基础的发展正处于幼年期,而法哲学理论则更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法学理论为了证明自己属于科学的范畴而以自然科学为模板致力

  • 标签: 区分罪责 罪责意义
  • 简介:湖州市佛教协会积极响应中国佛教协会致全国佛教界的公开信的号召,于3月23日组织全市佛教寺院负责人座谈会。由市佛协副会长冯祖衡居士宣读“公开信”,并组织大家学习讨论。与会法师、居士纷纷发言,愤怒声讨“法轮功”邪教组织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会议发言热烈,群情激愤,认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披着宗教外衣,盗用我们佛教法轮为其名号,篡用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因此我们必须揭露其邪教本质和欺世盗名的罪恶勾当。

  • 标签: 居士 “法轮功”邪教组织 佛协 佛教寺院 名相 中国佛教协会
  • 简介:摘要无需多言,世界各国刑法体系对故意犯罪实施处罚的态度是一致的,然而能够在立法中明确故意犯罪的实质概念却不容易。最大的困难是对间接故意的实质概念难以确定,即对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在心理上的本质反映,十分抽象并且个案差异难以把握。而间接故意实际上充当了故意成立的底线,它不仅划分出了与过失的界限,而且也为故意的成立设立了最后的屏障,刻画出了刑法处罚故意犯罪,追究故意责任的最低容忍程度。

  • 标签: 间接故意 容认 放任 意志
  • 简介:使人惧不若使人爱,使人爱不若使人敬。—清代教育家/李惺1368年明朝建立,徐达北伐的大军到达了河北通州。距元朝国都大都不远,也就一两天的路程了,很快便可抓住元朝的末代皇帝元顺帝。徐达偏偏在通州什么也不干,待了7天。7天时间,对于元顺帝逃跑,已经足够了。元顺帝似乎明白对方的意思,果然在半夜打开健德门,跑了。

  • 标签: 使人 末代皇帝 常遇春 陈友谅 了明 率性而为
  • 简介:刑法解释对象虽可能依附于概念厘定,但却是一个独立的议题,现有的刑法解释对象理论大抵可归结为一元论、二元论。刑法规范或刑法规定等一元说混同了刑法渊源,且有语义重复和循环论证之嫌,与刑法解释目标相脱离,与方法论的解释立场不合。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所组成的二元论深受哲学诠释学的影响,但从刑法解释主体、刑法适用与刑法解释的差异、规范阐明和事实认定的不同和刑事诉讼认知规律看,案件事实认定作为独立的刑事司法活动,应不属于刑法解释的对象范围。而刑法学研究对象、从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法分则解释的原理、体系性的思考方法、目的与手段的合一性看,刑法解释对象宜为罪责刑关系,而刑法解释目标是罪责刑均衡。在规范刑法学看来,以刑法学体系为依托的刑法解释范式充满了体系性的自洽和公正价值的关切。

  • 标签: 刑法解释对象 哲学诠释学 案件事实 罪责刑关系 罪责刑均衡 刑法学体系解释范式
  • 简介:小说《创业史》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柳青的代表作。在创作过程中,他故意'找骂'的故事至今被传为佳话。一天刚下工,柳青住的院子便传来了阵阵'骂街'声,骂街的是本村有名的泼妇。她浑身湿淋淋的,一手叉腰,一手指着站在家门口的柳青破口大骂,不时双脚跳起,跺得场院咚咚作响。邻居们气愤不过,连推带搡,拉走了泼妇。大家都抱怨柳青不该去招惹她。柳青若无其事地笑着对大家说:'我是故意找骂的。'

  • 标签: 找骂 故意找 柳青故意
  • 简介:一、故意故意是指客观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认识或预见。通过此种认识,到达自己意图要实施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认识,进而期待行为人对其加以放弃。尽管如此,仍旧实施了违法行为,发生了构成要件该当事实时,便成立故意犯。故意,始终是指此种事实的认识,进而与自己意图要实施的行为是违法的意识或认识相区别。违法性认识,只要其形成是可能的即可。现实上存在违法性认识是故意犯的成立要件的见解,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当然,在学说上,存在严格故意说,主张违

  • 标签: 事实错误 故意事实
  • 简介:正上期答案第一题:山东济南童萧萧主人公是一位道长,在收服僵尸。已经收服了四只,却被第五只偷袭了。由于道长道行高深,所以虽然脖子受伤了却依然活着,只是第五只僵尸跑掉了,所以最后看着电视养伤的时候依然碎碎念。众人:你林正英看多了吧!小编:但是不得不承认,如果按照这种设定去解释……似乎……可以说得通呢……北京老崇文区刘鹤依我看这篇故事又用了微推理最经典也

  • 标签: 手术失败 交通事故 凶手 被害人 神秘 电梯
  • 简介:在电视剧《大法官》中,合议庭的三人对王杏花的故意杀人罪行量刑时,出现了三种意见,一人主张判死缓,一人主张判无期,一人主张判15年。在法院工作的同志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并习以为常,美其名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正是这看似正常的现象却会给王杏花一类人的生涯带来巨大的差别,假如法官们主张判无期或死缓,王杏花也只能接受这一判决事实。因此,这种现象应当被界定为“不正常的量刑现象”。这种现象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给人判决随意、司法不公的印象,二是容易导致审判腐败的发生。

  • 标签: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量刑 标准 《大法官》 法院工作
  • 简介:不法是客观的,罪责是主观的,这是大陆法系犯罪论阶层体系构建的通行标准。但随着以罗克辛和雅各布斯为代表的机能主义犯罪论产生及推演.罪责结构的部分要素开始功能化、客观化.被赋予了刑罚目的、刑事政策等规范评价内容。罪责结构客观化要素的实质.在于从行为人是否是在具有选择自由的情况下作出不当的行为决意,转移到行为人有没有按照刑法目的或者刑事政策的需要发挥其应该发挥的意志自由能力。这也正是危险驾驶罪、缺陷产品罪等新型风险犯罪的罪责特征。

  • 标签: 罪责结构 客观化要素 危险驾驶罪
  • 简介:奥古斯丁思想通过强调人对上帝犯的罪和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将之前的“幸福生活的指南”发展为“罪责伦理学”。奥古斯丁思想在伦理思想发展上的价值值得肯定,通过对他的论证逻辑的梳理,可以更好地了解他的思想和发现其思想的局限。

  • 标签: 自由意志 上帝 幸福
  • 简介:<正>一直以来,杀人与伤害之间的关系纷繁复杂,难以厘清。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刑法分则中极为重要的罪名。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标准,有目的说、事实说、故意说等观点。现在学界基本达成共识,认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是杀人故意还是伤害故意来作为二罪区分的标准。[1]但是,区分标准与判断规则的提出,未必能改变主观判断的困难,未必能够解决疑难问题。究竟如何界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刑法分则 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