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信息操纵与交易操纵并用、跨市场操纵等新市场操纵行为样态使刑事规范之滞后与模糊问题更加凸显。解决规范滞后与模糊问题需在厘清证券市场操纵的行为性质基础之上完善规范与建立规则。操纵行为所侵害的抽象法益决定了操纵行为的性质是具体危险犯,故能回应推定非直接因果关系规则成立的正当性。应认为判断操纵行为情节严重的必要因素不是价量变动的大盘(证券市场)股价波动,而是行为是否有影响、控制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可能性。判断信息操纵时,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与否往往是判断行为异常性、是否操纵的标准之一;交易操纵的判断需要根据行为人身份、交易动机,交易前后的状况、交易形态是否违反投资效率,交易占有率等交易因素来综合考量。
简介: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普遍存在采取身份推定标准的形式主义理解,即只要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就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导致当事人之间利益衡量显失公平。结合目的性限缩解释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对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可以做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的动态化解释,以明晰不同要件事实及相应举证责任分配。主张适用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的当事人应对该债务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这一"基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非举债方可以反驳相关"基础事实"不存在或者举证证明存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后段所规定情形。针对非举债方的抗辩,债权人可以继续证明该债务的形成符合夫妻日常家事代理、表见代理或者非举债方配偶同意,这就构成债权人的再抗辩。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民用航空安全,规范民用航空安全员的合格审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跃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则。
简介:摘要医疗过错的认定是医疗侵权责任成立的核心要件。常见的医疗过错包含医疗伦理过错、医疗技术过错、病历书写/保管过错与组织协调过错,有类型化探讨之必要。实践中医疗过错认定规则的司法适用出现了偏差,主要体现为:医疗水平认定标准模糊、诊疗规范适用绝对化、医疗过错的免责事由存在争议及司法过度依赖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等。完善医疗过错的认定规则应遵循如下路径:明确医疗水平判断的“理性医生”标准;限缩法律上诊疗规范的范畴,排除其绝对适用效力;规范医疗过错的免责事由,认可紧急医疗措施的免责性,重视患者的个体差异;审慎对待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明确其只能作为案情判断的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