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管理方面的记录,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的真实反映。施工资料是由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汇集。由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并保存的与工程建设过程相关的文字、图像、施工图纸、记录表格、施工过程的影像等文件载体。一般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通常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签证资料、建筑工程实体安全与功能检测检验资料、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交付使用后整理施工过程的工程最终结果的竣工图。施工资料管理必须根据其内在关系,重点对其真实、及时、同步性进行控制,使其具有可追溯性和记录性。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制定人口政策,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于2000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置人口普查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第三条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 第四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以地方财政为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督促人口普查办事机构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第二章人口普查的对象和登记原则 第六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