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商事事诉讼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会影响案件审理的结果,也关乎案件的判决能否在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包括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本文从宏观角度对我国当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案侧分析新《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简介:国际商事法庭是近年来各国涉外诉讼制度国际化、专业化和自由化发展的产物,对提升本国在国际商业版图中的地位和全球司法服务中的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管辖权不仅是国际商事法庭受理案件的基本条件,也是维系各国司法制度合作与竞争的场域所在。晚近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突破了传统地域管辖与属人管辖的客观连结限制,出现了以当事人协议管辖和法院裁量管辖为主的"主观"管辖根据。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在承继传统管辖根据的同时,在裁量管辖与执行管辖权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和制度创新。但是,一方面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与人民法院普通涉外民商事法庭的集中管辖存在着亟待厘清的分流关系,另一方面我国强调"实际联系"的保守做法与协议管辖的国际通行实践不大一致,这将减损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化和自由化,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完善其管辖权的司法适用。
简介:内容摘要: 随着裁判文书上网和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的撰写要求提到了新的高度。一份优质的民商事判决书,必是事实归纳清晰、法律适用正确,并能够让人通过阅读该文书了解整个案件内容以及判决背后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撑。法院工作人员应全面提升判决写作能力,努力制作出更多的精品文书,让人民群众通过阅读判决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