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的执政理念越来越倾向倾听老百姓呼声的今天。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民意倾听会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这反映出执政当局的亲民与务实。然而在具体实施听证会措施时。还是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2005年国庆前夕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上。出现了“一面倒”的情形——35名听证代表中。有33名赞成自来水涨价。其中赞成从高涨价的代表有20名。超过半数。对此。虽然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连连表示“想不到”。但在我们无法知晓听证代表身份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其实也让所有人想不通。难道老百姓的觉悟高到了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能替对方说话的程度?听证会不应成为作秀场。听证制度不能流于形式主义。这是民意。必须要得到尊重。
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将正在建造中的一幢含有商业店面和住宅的综合商品楼向社会预售,已收取各购房户的购房款260万元,后开发公司因感资金不足,又将已预售的商品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80万元。此后,开发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人诈骗,办。之内部管理人员的贪污、挪用犯罪行为,损失大量资金。无法收回。不仅商品楼无法建成竣工,也无法偿还银行的到期贷款,公司被迫申请破产还债,经鉴定.开发公司现已建成的商品楼总价值为240万元。在破产程序中,银行提出开发公司已将该商品按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依法享有从抵押物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众购房户则对银行的主张予以反对。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此,争论很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