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础单元,可称为"基层法院中的基层法院",根植基层且身处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其改革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为样本,可以窥探人民法庭改革的问题、经验与进路。人民法庭改革必须正视法官职业期待与实践角色的差距、审判工作繁重与职业保障偏低的冲突、司法管理行政化与审判执行专业化的不适应、法庭布局设置与诉讼规模匹配的失衡、物质保障地方化与司法角色的冲突等问题,立足国情与区域实际,遵循司法运行规律,坚持去行政化与地方化,以提升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改革进路上应当着重坚持如下方面:优化法庭布局及规模,实行差异化定位发展;明确职能定位,兼顾专业化与基层诉求;实行审判与行政的相对分离,让庭长回归法官角色;立足现行法官体系,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等级晋升制度,让优秀法官扎根基层;探索审判质效评估机制,推进考评科学化;肯定优秀的实践经验,纳入改革予以推广;落实增量改革,加强经费保障与基础建设;等等。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实际上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其主要功能是分流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申诉信访案件,但目前其职能定位却是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种实践与表达的背离,至少会带来两方面的影响:第一,北京的信访压力略有减轻,但访民成本未见明显减少,同时还激发更多申诉信访案件涌入巡回法庭。第二,由于本部二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巡回法庭可审的案件并不多。近期内,巡回法庭可以将精力投入贯彻主审法官制等各种改革举措,从而展示法院形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也会将大部分二审案件转交由巡回法庭审理。从长期来看,如果案件数量仍不足,巡回法庭可能会通过推动诉讼管辖标准的调整等措施,将原本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部分二审案件上移到巡回法庭。尽管巡回法庭仍有一定的制度创新空间,但改革不能以成本增加、权力更为集中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