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最古老的全球公域的海洋,承载着世界的安全与繁荣的重任。确保航海自由、海上贸易航线、海上关键基础设施以及能源流向,都涉及北约的安全利益。在海洋安全面,瞄着巨大的诸如海洋环境恶化、海盗肆虐、新兴国家海军快速发展等挑战下,北约打着保护全球公域的旗号,根据后冷战时代海军执行的几个行动实践,在北约新战略概念指导下,2011年1月通过了“联盟海洋战略”。北约海洋战略赋予其海军承担“集体安全与威慑”、“危机管理”、“合作安全”和“海上安全”的核心使命。在利比亚战争中、在反海盗行动中以及目前的叙利亚危机中,北约海洋战略得到检验,尽管也暴露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缺乏政治意愿投资海军。偏重于海洋的军事领域、并以军事手段解决海上安全的北约海洋战略,对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存在着潜在的负面影响:北约的海军力量可能会遏止中国海军突破第一、第二岛链;可能会介入中国与邻国的海疆纷争;对中国海军保护能源安全也会构成挑战。这是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确保海洋安全战略所必须高度重视的。
简介:UNCLOS中尚存“灰色区域”,没有对“海洋科研”、“军事测量”等词语进行界定,导致条款的不同解释和争端.主要原因在于其既是政治性协定又是法律协定.UNCLOS的大部分内容都相互联系并构成一个整体,为“一揽子交易”.美国并未批准UNCLOS,却常选择性援引相关权利条款,规避义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第三方享有条约下的权利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第三方应受习惯国际法规则和强行法的约束;应根据VCLT来解释UNCLOS.应在整个国际法体系下理解条约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以及“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