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消费者保护需要将其置于民法追求与经济规律双重角度下进行理念的重构。民法在机会平等的背景下结合“经济人”假设,为市场参与者构建了一个“强而智”预设形象。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蓬勃发展,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来看,市场经济发展于竞争,却在没有外力介入的情况下趋向于垄断。进入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生产者优势地位得到最大程度的强化,并加速了垄断进程。对消费者的保护需要从改变消费者在参与市场时“强而智”的形象,市场中生产者以垄断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的优势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一直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的状态中,“强而智”假设的存在基础不复存在,事实上消费者在市场中一直是“弱而愚”的。在这一假设下,良好的市场竞争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限制格式合同的滥用以及赋予消费者强力的救济等措施成为消费者保护的必然之路。
简介: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后期,一个无情的事实摆在了人类的面前,即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二战后法国国立人口研究所长皮撤(B.Pichal)为联合国社会理事会撰写的《人口老龄化及社会经济后果》一书,已注意到了人类社会此前从未有过的一种现象——老龄人口比重增大,在20世纪中叶后开始出现。当时并未引起国际社会及各国政府的特别关注,当时间将人类社会载入本世纪末期,“银发浪潮”涌动在各国人流中时,人类社会面临的老龄化问题确确实实的摆在了各国政府面前。关于人口老龄化皮撤提出的标准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全部人口中占4%以下,为年轻型人口,4%-w%为成年型人口,7%以上为老年型人口,后来欧洲一些人口学家进一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