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商事事诉讼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会影响案件审理的结果,也关乎案件的判决能否在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包括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本文从宏观角度对我国当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案侧分析新《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简介:古希腊作为欧洲乃至西方文明的发祥地,有20个世纪的发展史。在古代爱琴海地区,曾经存在着数百个城邦国家,这些城邦之间存在着非常发达的涉外民商事关系,也产生了许多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这些法律涵盖广泛,内容不仅包括内邦人与外邦人法律地位的确定,也体现在涉外财产关系、涉外契约关系、涉外侵权关系、涉外遗嘱关系,以及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程序机制等多个方面;同时,采用衔突规范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做法在古希腊时期已经出现。国际私法的产生在不同的古代文明中既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又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从这种意义上讲,国际私法的起源问题其实不能仅仅界定在巴托鲁斯时代。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出台结束了中国没有单行、统一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历史,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该法在一定程度上创新了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是一部以人为本、亲民的法律,也是一部充满自信、心胸开阔之法,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更加开放的良好形象。^①
简介:内容摘要: 随着裁判文书上网和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的撰写要求提到了新的高度。一份优质的民商事判决书,必是事实归纳清晰、法律适用正确,并能够让人通过阅读该文书了解整个案件内容以及判决背后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撑。法院工作人员应全面提升判决写作能力,努力制作出更多的精品文书,让人民群众通过阅读判决感受到公平正义。
简介:当代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有若干重大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将一般民商事特许制度进行公法的调整,使行政主体亦能进行民商事特许:作为受许人的国企或私企可使用"国企标准监管企业"的名号、并具有与一般国企平等的市场地位。当受许人为国企时,在实施优先股制度的同时通过实施民商事特许对国企进行有限控制;当受许人为私企时,通过在特许合同中加入国企监管标准等内容通过合同对私企进行有限控制。作为特许人的行政主体通过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取、优先股分红、某些经济政策目标的达成等获得收益。本制度贯通了行政营利行为与行政私法行为,在推进国企改革及应对TPP国企条款的挑战、合理拓展财政收入、达成政府某些经济政策目标等方面有重要应用价值。